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開發銀行顧問、原副行長劉克崮認為今年上半年是出臺資源稅改革較為有利的時期,他建議抓住當前有利時機,盡快推出資源稅改革。
他認為,對于資源稅改革,政府和社會各界對改革的意義、方向和基本方案早已達成共識。
劉克崮建議,資源稅的征稅方式應由從量定額(按銷售數量征收定額稅)向從價定率(按銷售額征收定率稅)方式轉變,以實現差別計稅、分檔調節,體現勘探、環境污染、生產安全等長期的可持續成本。
針對目前資源稅制度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劉克崮建議首先擴大征收范圍,將更多的非金屬礦原礦納入征收范圍;同時,對開采利用價值較高的地熱、礦泉水征收資源稅,而對一般性水資源的利用暫緩征收。
劉克崮說,根據資源稅改革方案,按2009年全國油氣煤產量和當前價格測算,改革后,全年凈增加資源稅不到300億元,僅為近兩年結構性減稅5000億元的6%。按能源企業目前的盈利能力,完全可自行消化承受。
以石油行業為例,據估算,實行資源稅改革,石油行業新增資源稅占其2009年利潤總額比例為5%~8%,油氣企業具備承受能力。而煤炭企業經濟效益較好,在資源類企業中排名靠前。且資源稅改革針對煤炭行業可按照“溫和過渡、逐步提高”的原則,小幅、穩步推進。
據本報了解,稅務總局此前將改革方案兩次上報國務院。“資源稅改革方案曾兩次被暫時擱置。”劉克崮說。
兩次被擱置的原因是,2007年政府擔心在經濟過熱時期推出改革可能會加速物價上漲,增加通脹壓力;2008年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國內經濟增速下滑,怕推出改革增加企業困難,影響相關企業發展。
“現在推出資源稅改革對宏觀經濟整體走勢不會造成大的影響。”劉克崮認為。
同時,劉克崮提出,如果錯過這個時機,資源稅改革可能不得不再次擱置,這會繼續對中國經濟的長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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