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推進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網絡有效銜接、港口布局科學合理、船舶裝備節能環保、運輸組織先進高效的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體系,航運科學發展、生態發展、集約發展的良好態勢基本形成。
《指導意見》提出的主要任務有6個方面、17項任務要求,包括完善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規劃、建設生態友好的綠色航運基礎設施、推廣清潔低碳的綠色航運技術裝備、創新節能高效的綠色航運組織體系、提升綠色航運治理能力、深入開展綠色航運發展專項行動。
針對當前長江經濟帶綠色航運發展中工作基礎較薄弱、環保治理要求較急迫、攻關難度較大等突出問題, 《指導意見》要求實施加強化學品洗艙作業專項治理、大力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積極推進LNG動力船舶和配套碼頭建設、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治理、組織船舶污染防治專項治理等五個專項行動。
加強化學品洗艙作業專項治理,包括推進化學品洗艙基地規劃與建設、規范化學品洗艙基地和洗艙作業管理、引導企業建立相關產業基金等工作內容。
大力推廣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包括完善船舶檢驗法規和建造規范、推進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分類推進碼頭和水上服務區、待閘錨地等岸電設施建設、完善岸電供售電機制和船舶使用岸電激勵機制等工作內容。
積極推進LNG動力船舶和配套碼頭建設,包括完善LNG動力船舶和加注碼頭建設、運營、管理規范和配套政策、鼓勵LNG動力船舶建造和改造、推進LNG加注碼頭建設等工作內容。
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治理,包括推進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內的危險化學品碼頭搬遷、建立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遴選標準、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準入、加強危險品運輸船舶安全監管、建立長江危險化學品運輸動態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強化水上溢油及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等工作內容。
組織船舶污染防治專項治理,包括全面排查船舶污染風險隱患、建立完善船舶污染“防、治、賠”的綜合治理機制等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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