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國光伏產業發展迅速,躋身世界光伏大國行列,但光伏企業仍承受著較高的稅收和用地成本。
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呼吁為光伏企業“減負”,支持以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認為,稅費過高使許多傳統制造企業生存壓力巨大,很多新興產業更是舉步維艱,光伏新能源產業就是其中典型代表。
劉漢元介紹,當前我國光伏行業從上游多晶硅等原材料,到中游硅片、電池片、組件、逆變器等一系列元器件、主附件的生產,再到下游的光伏發電,都是全額全稅征收。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和17%的增值稅,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
全國政協委員、協鑫集團董事長朱共山表示,中國光伏龍頭企業近年來正在大舉實施以科技創新為主要驅動力的光伏平價上網行動,爭取早日擺脫光伏產業的補貼依賴,然而企業技術升級、增效降本所做的種種努力,仍不足以抵消各種稅費支出。
劉漢元介紹,根據光伏項目數據平均測算,實際繳納的度電增值稅平均是運維成本的1.8倍,度電增值稅平均是凈利潤的30%。如果向銀行貸款,光伏企業不僅要支付較高的銀行利息,資金成本中6%的增值稅還不能抵扣,進一步加重了企業稅費負擔。
此外,還有代表委員認為,用地成本高也已成為制約光伏企業發展的障礙。目前,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規定,有關光伏、風力發電等項目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限制了光伏發電項目的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晶龍實業集團董事長靳寶芳表示,較高土地使用稅導致光伏發電成本上升,政府方面需對光伏電站土地使用稅作出明確指引與規定,并對光伏電站建設用地進行稅金減免或優惠。
朱共山建議,應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牽頭,協調林業等相關部門,準確界定土地性質,建立聯合數據庫并向社會公開;光伏項目用地中除辦公用房、升壓站、廠區路面硬化用地之外屬于建設用地外,其他光伏組件陣列不能做為建設用地辦理;進一步下調光伏建設用地的收費標準,緩解邊補貼、邊收費的不合理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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