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通訊員 師小健)為了加強成品油市場日常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行為,甘肅省商務廳近日起草了《甘肅省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對未經許可擅自新建、遷建和擴建加油站或油庫等行為之一的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這是筆者近日從甘肅省商務廳獲得的消息。
《辦法》明確指出,成品油經營企業有在成品油緊張時期囤積居奇、哄抬油價、拒不售油的;未經許可擅自新建、遷建和擴建加油站或油庫的;采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手段銷售成品油等11種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視情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罰款處罰。
《辦法》指出,設立外商投資成品油經營企業,應當遵守本辦法及國家有關政策、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而且,同一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超過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資建設加油站、控股和租賃站),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許外方控股。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停歇業,不應超過6個月。無故不辦理停業手續或停歇業超過規定期限的,由發證機關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許可,注銷成品油批準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