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有關規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決定調整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及其相關物項的出口管制措施。新規限制了一部分無人機型號的出口,并增強了無人機及其相關設備的出口審查。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及圖片,目的在于弘揚石油化工精神,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宣傳國家石油化工政策,推廣石油化工企業品牌和產品,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此我們謹向原作者和原媒體致以敬意。如果您認為本站文章及圖片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