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北京11月29日電 (記者 廖睿靈)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于積極推動新能源發電項目應并盡并、能并早并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各電網企業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電力有序供應前提下,按照“應并盡并、能并早并”原則,對具備并網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切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時并網。
據悉,具備并網條件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允許分批并網,不得將全容量建成作為新能源項目并網必要條件。此外,通知要求加大配套接網工程建設,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做好充分銜接,力爭同步建成投運。
今年以來,國內新能源發電持續快速增長并保持較高利用水平,第四季度新能源投產并網較為集中。保證新能源發電項目及時并網,既有利于增加清潔電力供應,發揮新能源在“迎峰度冬”期間的保供作用,也有利于促進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人民日報海外版)
免責聲明: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及圖片,目的在于弘揚石化精神,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宣傳國家石化產業政策,展示國家石化產業形象,參與國際石化產業輿論競爭,提高國際石化產業話語權,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此我們謹向原作者和原媒體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認為本站文章及圖片侵犯了您的版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第一時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