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省溫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某某、陳某某等120余人走私普通貨物案件在法院開庭審理。由于人數較多,被告人被分批進行庭審,本次開庭被告人31人。
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李某某、陳某某等40余名股東合股先后購買8艘油船,雇傭40余名福建籍船長、船員駕駛油船至境外海域過駁柴油入境銷售,并雇傭多名有前科人員在碼頭指揮油罐車買油、望風等。該案偷逃進口環節應繳稅額5.3億元,系海關總署、公安廳掛牌督辦案件。
心生邪念,賭上人生
李某某本系炎亭某一菜場賣海鮮的個體戶,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無意中,他聽說同村的李某強走私柴油非常賺錢,于是心生邪念,招募了同僚,幾人對此提議一拍即合,立即出資500萬元前往福建購買了一艘漁船。經一番改造,開始出海走私柴油。幾趟下來,可觀的收入讓李某某愈發“雄心勃勃”,開始說服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出資。
就這樣,油船從一開始的一艘,漸漸增加到三艘、五艘……而此時的李某某已不再是當年的窮小子了,他積極打出“入股分紅”的誘惑牌,此舉在炎亭鎮東沙村一帶“盛名遠播”,近半數村民通過現金或轉賬,積極籌措資金只為能投資入股分得一杯羹,甚至連遠隔約40公里的平陽籍人員也慕名前來,后來走上違法犯罪道路。
這些涉案人員中有耄耋老人,有重病患者,有孤鸞寡鵠,有夫妻雙雙站上法庭,留下年幼的子女和年邁的父母無人照顧,甚至有兄弟姐妹多人站上法庭,使得家族一夜之間陷入絕境,令人唏噓。
逃避偵查,險招頻出
該走私團伙層級明晰,李某某負責全局總指揮,聯系上家,建立多個微信群指揮船老大、銷售柴油等。與此同時,陳某某負責財務,包括油款轉賬、收集入股資金、發放員工工資等。各油船配置管事、頂罪人員、船長、水手、輪機、燒飯人員。李某某所有的8艘船,均配置了衛星電話,并與各船船老大及船上管事建立微信群,方便時時掌握油船出海及駁油情況。
走私過程中,他們遇到中巴船船只大,需要等潮水漲潮才能靠岸,導致耗費時間的問題,以及中巴船靠岸過于顯眼,容易被執法人員發現的難題。為降低風險、提高效率,李某某等人經協商便決定中巴油船不再直接靠岸,而是通過中間商介紹,由多艘小巴船在內海直接向中巴船接駁柴油,由小巴船靠岸卸油至油罐車中,中巴船則能馬上返航至境外海域駁油,從而形成了固定的高效率的合作模式。
為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團伙成員采用接頭暗號的聯系方式,以一元紙幣后四位數為代碼,發送給公海上的上家,上家接收到數字后,會在前面再加一位數字,生成新的5位數,作為走私駁油的接頭信物暗語。
與此同時,為了逃避偵查,李某某、陳某某以“今天是否有鯧魚進來”等暗語為其油船進港通風報信;與每艘油船上的一名船員簽訂承擔合同,讓該船員在油船被抓時能夠頂罪。約定如果被抓,李某某將一次性支付1萬元;如果頂罪被判刑,則一次性支付家屬10萬元,試圖多管齊下地逃避偵查機關的抓捕。
檢方不遺余力,重拳出擊
由于該案涉案人數多,涉案稅額特別巨大,溫州檢方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并讓偵查機關針對中巴船股東、各油船船老大、船員、小巴船股東,岸上拉油管、望風人員分門別類進行偵查和起訴。
因證據材料較多,收集后的整理也十分費時耗力,在經過數月努力后,溫州檢方整理出案卷達40余冊,撰寫審查報告24萬余字。此外,案件審查期間又遇上疫情,僅視頻連線提審就多達150余次。
本案在審查起訴階段將證據提早開示給各辯護人,并就事實、證據、定罪、量刑進行充分探討和磋商。最終,98%的被告人自愿退贓,補繳稅款,認罪認罰,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同時,庭審舉證階段改變傳統的以讀為主的示證模式,證據全息化至法庭,讓龐大的證據體系一目了然。法庭辯論階段,因認罪認罰工作的落地,辯論時間也大幅縮減,大大提高了庭審效率。
庭審到最后,當公訴人念出:“今天,站在法庭上接受審判的被告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奸大惡。但盲目的經濟利益驅逐,對后果的嚴重性認識不足,導致他們在具體的走私過程中,或積極參與,或積極投資,最終站上審判席,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告人和旁聽群眾中多人動容落淚。
庭審陳述階段,所有被告人均表示已經認識到行為的錯誤,懇求從輕發落,望早日回歸社會和家庭,不再觸碰法律的底線。
該案涉案120余人,移送審查起訴118人。目前,首批庭審31人,接下去7月13日至14日,8月4日至6日將對剩余84名被告進行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