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減半征收柴油消費稅,適時推動征收環節后移。”5月21日,全國人大代表、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總經理黃河表示。
柴油消費稅屬于成品油消費稅的一種。成品油消費稅,指的是消費者在消費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等七種成品油時交納的稅。
征收成品油消費稅,是為了促進環境治理和節能減排。
2015年1月12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自當年1月13日起,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1.4元提高至1.52元;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升1.1元提高至每升1.2元。
成品油消費稅的征收,由國稅系統直接向當地煉油廠征收,即從生產環節征收,有的地方還采取預征收的方式。
按照目前廣東省92號汽油5.53元/升的價格計算,汽油消費稅在汽油零售價格中的占比約27.45%;柴油消費稅在0號柴油5.11元/升的零售價格中,占比約23.48%。
今年以來,受疫情影響,國內成品油消費量一季度同比下降12.9%,達到6439萬噸。其中,其中汽油、柴油分別下降0.2%、16.1%。
黃河認為,柴油消費稅過高,提升了物流成本,不利于相關企業盡快恢復發展,且成為貨車司機的主要負擔。此外,柴油消費稅高企形成的巨大利潤空間,使各種形式的偷逃稅行為屢禁不止,導致國家稅收流失。
黃河還建議,將成品油消費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發揮中央與地方積極性。
中國現行的成品油消費稅屬于中央稅,稅收全部收入歸中央所有。由于成品油消費稅是價內稅,還需貼出一部分增值稅和增值稅的附加給中央,所以地方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監管的積極性,導致市場存在變相逃稅、漏稅現象。
價內稅是“價外稅”的對稱,指的是包含在產品價格內的流轉稅。價外稅指的是,稅款不包含在商品價格內的稅。
全國人大代表、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尹兆林也認為,把消費稅改為中央地方共享稅,可以提高地方對成品油市場監管和消費稅征收的積極性,減少稅源流失,使地方獲得更多更穩定的稅收。
尹兆林稱,中央和地方共享成品油消費稅,也有利于增強地方對煉油企業安全環保質量和發展監管的積極性,防止煉油能力進一步過剩,引導資金流向油品零售和相關服務業領域,促進涉油消費產業鏈的發展和進步。
尹兆林還表示,成品油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收,給一些不法分子偷稅漏稅以可乘之機,影響了國家稅收,沖擊了成品油市場。特別是在“地板價”機制下,部分市場化定價的非應稅化工品,如芳烴類、異辛烷、MTBE等流向調油市場,影響了消費稅政策實際執行過程中的公平性、導向性。
為此,尹兆林建議,把成品油消費稅征收從生產環節調整到終端環節。即在所有加油終端增加稅控裝置,同時由價內稅改為價外稅,實現價稅分離。
“這有利于打擊調和油、非標油和走私油,有效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尹兆林稱,對于消費者來說,有利于更直觀地感受到消費稅調節導向與約束作用,以及現行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意義,使消費稅真正成為調控成品油消費的手段。
此外,黃河建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稅收征管。在一些具備條件、成品油消費稅稅收流失比較嚴重的地區,先行先試,形成以大數據、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現代化征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