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成都市工商局官網發布2018年第二、第三季度成品油商品質量抽檢結果。成都市工商局2018年分別在第2、第3季度對成都市錦江區、武侯區、金牛區、雙流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崇州市、邛崍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金堂縣、新津縣、蒲江縣、大邑縣等14個區(市)縣內的加油站銷售的成品油(車用汽油、車用柴油)進行了質量抽檢。本次抽檢委托成都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陜西省石油產品質檢二站有限公司承檢。分別檢測了車用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鉛含量、甲醇含量、氧含量、苯含量、芳烴含量、烯烴含量、密度以及車用柴油的閃點(閉口)、硫含量、多環芳烴含量、脂肪酸甲酯含量、密度等指標。抽檢結果顯示,本次抽檢發現的不合格車用汽油主要是氧含量超標,個別車用柴油的閃點(閉口)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工商部門已責令經營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對經銷不合格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同時,要求經營者進行整改,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銷售。
2018年2.3季度成品油商品質量抽查檢驗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檢人、生產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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