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陸海石油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收到陵城區環保局出具的《德州市陵城區行政處罰事項告知書》和《德州市陵城區環境保護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于2017年5月25日收到《德州市陵城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陵城區環保局決定對陸海石油處以6萬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
此前,2017年5月9日,陵城區環保局對陸海石油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建設項目中的噴漆工序、磷化工序未取得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文件,擅自開工建設并投產,存在違規行為。陵城區環保局指出,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出具了《德州市陵城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陸海石油表示,公司接受陵城區環保局行政處罰決定,將噴漆工序和磷化工序所有裝備拆除,并將所有材料、工具集中隔離存放。目前兩項均已整改完畢,公司恢復正常生產。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