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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一家石油公司,將生產殘余的危險廢物“油渣”70余噸,交給無相關處理資質人員隨意傾倒在無錫、常州等地,造成環境污染。昨天,常州市武進區法院對該案予以宣判,無錫這家公司及相關人員因犯污染環境罪被判刑。
2016年5月份,常州市武進區環保部門接到反映,位于武進區雪堰鎮太滆避風塘水產品市場的牌樓旁,有人傾倒了大量廢棄物“油渣”。這些廢棄物呈黑色、油狀,總重量估算近40噸。環保部門立即趕赴現場查處,并立即采取緊急措施予以處理。
經鑒定,傾倒的廢油渣屬于危險廢物,類別為酸沉降工段廢棄物、脫色工段廢棄物。傾倒的油渣嚴重污染了環境。經調查,油渣廢棄物系一輛遼寧牌照的自卸車傾倒。環保部門將案件移交給警方。
2016年6月份,警方將傾倒油渣的張某、陶某及兩人的上線譚某抓獲。隨即,警方將油渣的源頭——無錫尚品石油有限公司的周某抓獲歸案。
據了解,油渣系無錫尚品石油有限公司在生產潤滑油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2016年3月至2016年6月間,周某在無錫這家公司工作并負責處理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油渣。周某明知譚某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為節省成本,低價將該公司屬于危險廢物的廢油渣交由譚某處置。
據譚某交代,他幫助周某處置油渣,每噸約兩三百元。從周某處接到活后,譚某又指使張某隨意傾倒。張某于2016年3月至6月間,分別三次將無錫尚品石油有限公司積存的70余噸廢油渣傾倒于無錫市惠山區玉祁鎮玉潔路香頌灣銷售中心對面、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太滆避風塘水產品市場的牌樓旁、江陰市霞客大道A168號電燈桿處附近的路口等地,嚴重污染環境。
其中,2016年5月9日,張某指使陶某尋找傾倒地點。陶某找到常州市武進區雪堰鎮太滆避風塘水產品市場的牌樓旁,傾倒上述廢油渣30余噸并被常州市武進區環境保護局查獲而案發。
案發后,無錫尚品石油有限公司已支付相關環境處理費用。
1月23日,常州市武進區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譚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五萬元。張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五萬元。陶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無錫尚品石油有限公司犯污染環境罪,判處罰金十萬元。周某犯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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