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記者在天府新區成都管委會官網上看到,一批天府新區成都片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出爐,并已對多個企業進行處罰。
93汽油不合格 罰款10萬
在天府新區萬安鎮大石社區(萬安街道驪山大道二段601號)的四川成通石化有限公司萬安加油站,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工作人員和工商執法人員,對這里銷售的19311L 93號汽油進行了抽樣檢驗,2016年3月18日出具的檢驗報告(NO,SH-201600803)中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該批產品所檢研究法辛烷值、苯含量、甲醇含量項目不符合GB 17930-2013《車用汽油》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工業產品。”的規定。罰款人民幣1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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