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石油和化工網訊 9月14日,從業內有關專家獲悉,《“十二五”煤化工示范項目技術規范(送審稿)》已正式上報國務院,將于年內發布實施。《規范》包含《“十二五”煤化工示范項目能效和資源目標》、《“十二五”煤化工示范項目技術和裝備水平》等多項內容。
據了解,《能效和資源目標》主要對煤間接液化、煤制天然氣、煤經甲醇制烯烴、煤制合成氨、煤制乙二醇、低品質煤提質六大領域示范項目的能源轉化效率、綜合能耗、噸產品新鮮水用量加以規定。上述示范項目對應的能源轉化效率最低應分別達到42%、52%、35%、42%、25%和75%;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分別不得超過4噸(標準煤,下同)/噸油品、2.3噸/千立方米、5.7噸/噸烯烴、1.5噸/噸合成氨、2.4噸/噸乙二醇;單位產品新鮮水耗分別不超過11噸/噸油品、6.9噸/千立方米、22噸/噸烯烴、6噸/噸合成氨、9.6噸/噸乙二醇和0.15噸/噸標準煤。
《技術和裝備水平》則明確規定,煤化工示范項目必須優先采用國產技術和設備。要求煤制合成氨單系列應達60萬~100萬噸/年,煤制乙二醇、低品質煤提質、高溫費托合成油、低溫費托合成油裝置單系列規模應分別達到20萬噸/年、100萬噸/年、100萬噸/年和180萬噸/年以上。同時規定,若示范項目采用水煤漿氣化技術,要求氣化爐壓力等級為8.7兆帕、單爐投煤量2000~3000噸/日;若采用干粉煤氣化技術(4兆帕或6.5兆帕),則單爐投煤量必須達到2000噸/日以上;若采用固定床加壓氣化技術,氣化爐壓力等級應高于4兆帕,單爐投煤量應不低于800噸/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