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成品油價格的通知》精神,自2012年7月11日零時起,河北省90號汽油(Ⅱ)最高零售價格由每噸9075元調整為8655元,每噸降低420元;0號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由每噸8265元調整為7865元,每噸降低400元;非標準品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相應調整。降價后的93號汽油、0號柴油重回“6”時代。
按照新調整的成品油最高零售價格,河北省93號汽油由原來的每升7.31元調至6.97元,降了0.34元,97號汽油由原來的每升7.72元調至7.36元,降了0.36元;0號柴油由原來的每升7.14元調至6.79元,降了0.35元。按照規定,車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價格按照同標號汽油(Ⅱ)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供交通、民航等專項用戶用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汽、柴油最高批發價格等額降低。液化氣實行最高出廠價格,最高出廠價格按照與供軍隊等部門用90號汽油供應價格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確定,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出廠價格的前提下協商確定具體價格。
根據省物價局、交通運輸廳《關于實行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規定,自2012年7月11日起,我省道路客運燃油附加費標準相應調整為0.024元/人公里。
省發改委要求中石化河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北銷售分公司要組織好成品油生產和調運,保持合理庫存,加強綜合協調和應急調度,保障成品油市場穩定供應,并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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