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國家發改委對汽柴油價格分別調低530元/噸、510元/噸之后,我國臺灣地區和香港地區也在近兩日調低了汽柴油價格,這在兩岸三地調整汽柴油價格歷史上并不多見。
從調整幅度來看,臺港兩地的下調幅度相比內地(0.43元∕升左右)要小。不過,以今年1月至6月10日為計算區間,臺港兩地的調價頻率卻比內地要多,內地僅調價4次,而臺灣地區和香港地區的調價頻率分別為18次及11次。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由三地不同的定價機制決定的。
臺港調價頻繁
臺灣地區“中油公司”了解到,其將在今天凌晨對汽柴油價各調低每升0.5元新臺幣(1元新臺幣=0.21元)、0.6元新臺幣。據定價機制,其調價幅度本應是汽油1元新臺幣、柴油1.1元新臺幣,但當地于4月1日施行了“油氣價格合理化方案”,“臺灣當局”及石油公司稱,“秉承著對消費者有利的原則”,采用了另一種計算方式,使得降幅有所保留。
而香港地區的部分油站,則在昨日下調了汽柴油價,幅度為每升0.16港元~0.2港元(1港元=0.82元)不等。
比較而言,臺港兩地的降價行動,都要比發改委上周末對內地省市的汽柴油降幅要小得多。
但這僅是表面現象。如果以今年1月初至6月10日的時間段來看,臺港地區的降價頻率卻非常多,總體調整幅度也不小。
2012年1月初至今,臺灣地區“中油”的95號汽油價一共調整了18次,汽油最高點是4月2日的35.5元新臺幣/升,而最低價則是在2月13日的31.7元新臺幣/升。“中油公司”在2月份之后,幾乎每周都會調整價格。
記者了解到,殼牌香港在2012年上半年對汽柴油分別有11次和10次的調價。
相比之下,國家發改委的成品油調價在今年僅有4次,分別是2月和3月提價,5月及上周末則進行了降價。這也意味著臺港兩地的消費者,可以更快地享受到調價優惠。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以汽油為例,1月初,內地為7.61元/升(北京93號汽油),6月10日的價格為7.64元/升;香港特區1月初為16.45港元/升,6月10日為16.29港元/升;臺灣地區則分別為31.3元新臺幣/升(95號汽油)和33元新臺幣/升。同期,辛塔原油的現貨價6月8日為105.92美元/桶,1月3日時為113.37美元/桶;布倫特原油期貨價6月8日為99美元/桶,1月3日時為112.13美元/桶;迪拜原油亞洲市場產地離岸價6月8日為97.15美元/桶,而1月3日時為106.11美元/桶。目前國際原油價格均低于年初時價格。
定價機制各有不同
兩岸三地的汽柴油零售價都跟隨國際油價而波動,不同之處在于定價機制。
目前香港地區有320多座加油站。而據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數據,當地有5家成品油零售公司,包括中石化、中石油、殼牌、埃索和加德士。
最新價格統計顯示,中石油香港的定價最便宜,中石化、殼牌及埃索很接近,屬于中檔,最高的則是加德士加油站。中石油與加德士之間每升汽油相差1港元以上。
雖有差異,但它們都是參考前一個月的“新加坡無鉛汽油及車用柴油的離岸價”來確定汽柴油零售價。
據香港有關部門介紹,之所以使用海外成品油(而非原油)價作為計價系數,是因香港并無煉油廠,零售的都是進口成品油。
“而且,盡管香港調價次數較多,但相比原油價的波動頻率仍顯得有些少。這是因為香港石油公司每月進口成品油1~3次,一般會維持一定時間的存貨。簡單來說,其正在出售的產品,其實是過去數星期的汽柴油進口產品。所以,即便是香港地區,其油價的升降幅度,相比國際市場也有所滯后。”一位中石油零售業務的管理層向記者介紹。
而臺灣地區估計有2000多座加油站,其調價主要參照“迪拜及布倫特(70%和30%)”原油價而定,每周日公布一次新油價。
如要調價,其主要參考前周及本周原油均價幅度的80%.相比香港地區,這種定價體系讓臺灣地區的汽柴油調價次數顯得更多、幅度也可能更大。
國家發改委的調價指標,主要參照“布倫特、迪拜和辛塔”等三地原油期貨價,且依據“國際市場原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變化超過4%”而定,因而相比港臺兩地,調價的時間會更慢一些。
有券商分析師指出,因國家發改委設定了“22個工作日和4%”這一調價啟動條件,這樣往往會造成原油價下跌了很長時間,但內地仍不能下調汽柴油價的情況,即“下調不及時”。
而且,4%這一條款,也更利于油價上漲,會導致“漲快跌慢”的問題。比如當原油油價從100美元/桶上漲4%(即上揚4美元)時,可提高汽柴油價;但從104美元下跌4%(即要下跌4.16美元),內地才可下調油價。這也是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完善的一點。
有消息稱,發改委正在醞釀新的定價機制。而此前各方專家預測,定價機制改革會從“縮短定價周期、調整掛靠油種(比如引入跌幅更大的原油品種)、下放定價權給企業”等方面入手。
業內人士指出,對比港臺地區的定價機制,內地定價機制最需要改變的仍是“縮短定價周期”這一點。
因為就后兩點(調掛靠油種及下放定價權)而言,目前內地成品油參考的油種本來就是一攬子及綜合的;此外,即便把定價權給企業,如果仍是以“22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的話,對內地汽柴油時刻隨國際油價變動的愿望仍將很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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