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戶算賬:扇貝全年收益不足2萬
11月17日,來自山東煙臺市牟平區的5位漁民與代理律師在北京召開了一場小型發布會,宣布對康菲和中海油提起訴訟,要求對方賠償因蓬萊溢油造成的2000萬元損失。
據了解,煙臺此次發起訴訟的有30多戶。養殖戶曲寶證向記者算了一筆賬,今年購買了海灣貝苗5400萬粒,共計43.2萬元,加上人工成本、燃油成本一共投入了62.8萬元,而今年扇貝總收益不到2萬元,直接經濟損失超過60萬元。
曲寶證:去年的很大,現在很小。扇貝百分之百不行了,整個都快絕產了。
證據充足,律師胸有成竹
值得注意的是,漁民們此次委托的律師是此前以個人名義發起公益訴訟的北京華城律師事務所律師賈方義。在我國,開展生態索賠須由海洋環境監督管理部門代表國家提出,環保組織、法律服務機構不具備提起生態索賠的資格。但渤海漏油事件給眾多漁民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法律服務機構可以接受利益相關方委托提起民事訴訟。賈方義表示,賠償的數額是他們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嚴格計算后得出的,而訴狀今天已經寄給了青島海事法院。
賈方義:訴狀今天已經讓我的助理寄出去了,漁民的人工、買苗、投資直接損失710多萬,如果包括將來的利潤,可取的利潤是2000多萬。
對于此次訴訟,賈方義做足了證據工作,顯得胸有成竹。
賈方義:在證據問題上,我跟另外一個律師在海上進行了兩次取證并且做了律師見證,在沿海地區,還能看見大量的油污,包括污染的大量扇貝、漁具、繩子、船舶,大量污染的存在。
其實,這并非是漁民首次以法律途徑向中海油及康菲公司索賠。今年8月,河北樂亭縣水產養殖戶的4名代表,向天津海事法院狀告中海油及康菲,結果因證據不足,法院未予立案。那么,這次,法院能立案嘛?
賈方義認為,環境損害的民事訴訟在我國可以使用“責任倒置”的原則,應該把舉證的“球”踢給康菲公司和中海油。
賈方義:在這個問題上,作為漁民、作為受侵害方,我要提供我受污染的事實,我這里有大量的油污、有大量的水產品死亡,表面的證據和表面的因果關系。那么其他的,你康菲公司需要反向舉證,證明不是你19-3油田污染導致了扇貝的死亡。我目前搜集的證據可以讓法院來立案,我想使案件進入民事訴訟的程序。
專家擔心“立案難”
然而,山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海燕認為,這次訴訟也可能同樣會遭遇到立案難。
張海燕:自己承包的這片海域海產品受到損失,他們提起訴訟,是進行正當訴權的表現。按照正當的程序來講,法院是應該受理的。但是目前法院對于多數人訴訟往往持一種比較謹慎的態度,不會輕易立案。像這種波及范圍大、影響比較大的案件,在立案的時候會考慮到方方面面,不會完全按照程序去做,更多的是一種政策性的問題。
盡管在訴訟的過程中面臨很多困難,賈方義說自己會堅持下去。
賈方義:接受漁民的委托,這是一個民事訴訟,最大的目的還是推動渤海灣、整個環境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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