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康菲石油公司在北京召開媒體見面會,通報了漏油處理情況。該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兩個滲漏點已被全部堵住,渤海灣作業區已沒有油膜,回收清潔工作基本完成,且無人員傷亡。中海油也在其官網發布新聞稱,蓬萊19-3油田溢油事件已基本得到控制。作為非作業者,其將繼續督促、配合作業者康菲石油公司進一步落實國家海洋局的相關要求。
對于外界質疑中海油存在隱瞞漏油問題,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部總經理蔣永智在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中海油從來沒有對外隱瞞過重大溢油事故。康菲石油公司則表示,康菲會負責生產時出現的所有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康菲公司表示,目前損失評估的數據還未得出,數據出來后會制訂詳細方案。
注水和巖屑回注
增加地層壓力導致溢油
對于蓬萊19-3油田的溢油原因,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司長李曉明稱國家海洋局在組織專家分析后得出的結論認為,蓬萊19-3油田通過注水和巖屑回注,可能增加了平臺附近的地層壓力,為流體連通地層提供了能量,導致B平臺海底溢油。而B平臺這種海底溢油類型在我國尚屬第一次發現,其原因仍需進行深入分析研究。
C平臺的事故則是在鉆井過程中發生井涌、側漏,從而導致了溢油發生。
追問
為何時隔一個月才正式通報
B平臺海底溢油在我國尚屬首次出現,需深入分析
為什么事故發生一個月后,海洋局才通報相關情況?
對此,李曉明表示,這次發生溢油事件的原因很復雜,監測數據的采集、污染面積的判斷、事故原因的分析等,不可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到準確結論,需要一定的時間。
特別是這次污染事故,由多種因素導致。而且B平臺的海底溢油類型在我國尚屬首次出現,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國家海洋局目前初步獲得了調查數據和結論,因此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情況。
為何只追究康菲公司責任
根據相關法規,溢油事故風險由作業者來承擔
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副司長王斌說,“對于石油生產作業,溢油事故風險,是由作業者來承擔。康菲公司是在我國境內注冊的獨立實體,就是發生此次溢油事故的油田作業者,承擔油田獨立生產運營的責任。根據相關法規,由作業者承擔在作業期間發生溢油事故的法律責任。”
至于中海油在此次事故中的責任,他表示,要根據其與康菲公司簽訂的合同確定。“康菲公司是造成此次溢油事故的責任者,海洋部門在污染損害海洋環境問題上,只追究事故責任者的責任。”
20萬元處罰金額是否太低
國家海洋局還將提出“天文數字”級的生態賠償
據介紹,20萬元是海洋部門對具體案件的處罰,根據現行法律,這已是最嚴重、程度最高的海洋污染事故處罰。
李曉明認為,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國家海洋局代表國家可向責任方提出生態賠償,賠償具體金額還要測算和評估。我國都有相關計算的標準和方法,有可能是一個天文數字。
中海油要在其中承擔多少責任?中海油方面表示,具體要依據中海油與康菲公司簽訂的合同來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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