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國石油董事長蔣潔敏在股東大會間隙確認,目前政府已經決定資源稅改革首先在新疆開始,石油天然氣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他同時希望用資源稅改革的時機理順資源稅費機制,與特別收益金結合起來考慮。
資源稅若全面開征中石油1年將上繳339億
“近年來,盡管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多次提高了煤炭、石油天然氣和鉬礦石、錳礦石、巖金礦、焦煤等產品的資源稅,但是現在中國的資源稅稅負仍然處于較低水平。”業內人士稱,新疆的礦產資源儲量豐富,但由于礦產資源開發率低,牽涉到的利益也相對較少,是最適合推行資源稅改革試點的省份。
據了解,此前,在中央新疆工作會議上,資源稅改革亦作為本次會議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次石油的資源稅有望按照5%統一稅率從價計征。
如果試點結束全面開征,中石油去年原油產量為1.356億噸,如果每噸油價穩定在5000元上下,按照從價按稅率的5%征收,那么中石油一年將上繳339億元。而中石油財務資產部人士此前也表示,資源稅改革將帶來企業成本的大幅增加,如果調整為5%,中石油的資源稅成本將大約增加6倍。
蔣潔敏稱,現在的稅費機制有點混亂,特別收益金的起征點當年定為40美元,如今隨著人民幣升值,實際上已經是33美元起征,在這個價格上已經沒有特別收益了。我國主要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集中于新疆,如果不給當地留下好處,當地就不會有積極性配合油氣生產。
資源稅是為調節資源級差收入并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而征收的稅種,它的主要作用在于通過增加資源開采地區的財政收入,充分調動支持資源開發和資源保護的積極性。當前我國征收的資源類稅費主要包括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和石油特別收益金等。此外,礦業企業還要繳納一系列的行政性收費。
對于資源稅出臺后對相關行業的影響,市場人士普遍表示謹慎,對于眾多行業來說,尤其是下游行業,所受到的負面影響更為突出。
“一般來說,資源稅改革將提高資源這種原材料和基礎產品的價格,將會造成上游生產資料產品價格的上漲,從而傳導到中下游產品,進而向整體經濟全面波及,因此短期內會造成物價上行壓力。”一分析人士稱,但是,由于資源的短期需求彈性較低,而長期需求彈性較高,因此,盡管資源價格上漲在短期內會對物價造成壓力,從長期看,資源價格變動引發物價全面上漲的可能性不大。
新疆試點資源稅改革 負面影響上游業務
目前原油和天然氣實行的資源稅是從量計征。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05年7月29日發表的“財稅[2005]115 號”規定: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所產原油的稅率為30元/噸,所產天然氣的稅率為9元/千立方米。
以上稅率如果換算成從價計征,相當于60美元/桶的原油價格和0.90元/立方米天然氣價格實施1%的稅率。
因此,如果實行3%的稅率,將增加稅收200%,如果實行5%的稅率,將增加稅收400%。原油生產成本將分別增加1.2美元/桶和2.4美元/桶,天然氣生產成本將分別增加0.018元/立方米和0.036元/立方米。
經測算,中石油將分別減利20億元和40億元左右,中石化將分別減利3.5億元和7億元左右。(僅限于新疆)
點評 1:新疆試點的開始,標志著資源稅改革正式啟動,這對于上游業務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然而,相比較
原油特別收益金,稅率5%以下資源稅還是小的。對于天然氣而言,由于定價還沒有市場化,因此,具體影響程度還存在較大的補確定性。
點評 2:隨著資源稅改革的全面鋪開,以及稅率可能的變化,對上游業務的負面影響可能加大。但是,國際原油市場的變化也將對今后國內的政策產生一定的影響。由于,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的不斷上升,使得我國的油氣勘探投入需要不斷地加大,因此,對于上游業務的過度打壓的可能性也不大。對于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公司,中石油的負面影響較大一些,但是絕對量也并不大,經濟基本面仍然是決定公司業績的關鍵所在。
基于資源稅改革對行業產生一定的負面預期,因此,下調行業評級至“同步大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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