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方案不出意料地率先單列。昨日,財政部公布了《新疆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6月1日正式啟動的新疆資源稅改革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二者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稅率均為5%。
由于資源稅屬地方收入,在資源價格普遍上漲的背景下推進資源稅改革,無疑將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據息旺能源數據顯示,資源稅改革之前,新疆地區原油資源稅額執行12元/噸;而若此后執行5%稅率,稅額將躍至200元/噸左右的水平,是原來的16-17倍。而天然氣方面,2009年新疆地區全年天然氣產量為245萬噸(約33億立方米),現行的天然氣資源稅稅額為9元/千立方米,資源稅總額為3000萬元。若按照5%的從價方式計征,2009年當地天然氣平均售價為820元/千立方米,資源稅總額為1.35億元。也就是說,對于新疆地區而言,天然氣資源稅稅額將增長3.5倍。
雖然從價計征后的資源稅將給油企巨頭帶來較大的稅費增長,但業內人士認為,未來一旦全面推行資源稅改革,現存的油企特別收益金將做調整,以化解企業的稅負壓力。此前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就多次在媒體面前強調,中石油雖然支持實行資源稅改革,但是建議把資源稅和特別收益金整合。
對此,中石油寰球工程公司戰略發展部李玉龍主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雖然未來取消特別收益金不太可能,但是國家有可能提高特別收益金的起征點。在他看來,如果將起征點提高到60美元,大概能抵消資源稅改革所增加的稅負。
對于改革后的影響,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認為,大量的資金將有可能流向那些尚未施行資源稅改革的地方,抓住最后的機會進行瘋狂開采、掠奪。因此,資源稅改革應該在全國范圍內盡早鋪開。
“雖然目前通脹壓力不大,但通脹預期猶存,因此對資源稅改革而言,機會稍縱即逝。”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教授安體富指出,資源稅改革經過新疆的試點工作后,應盡快向全國范圍推開。中央財經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由于現行的成品油定價體制仍是國家定價,而征收資源稅無疑會給石油企業帶來額外的負擔,所以全面推行資源稅的時間表目前仍難預測。“但是可以肯定在'十二五’期間,國家關于資源稅的法規將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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