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期盼已久的“新36條”終于出臺了。
“新36條”指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并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
記者注意到,石油、航空等長期行政壟斷行業,也開始鼓勵民營資本進入了。
這對于石油領域的民間資本來說,是不是意味著真正的春天到來了呢?對于這些早已被國有“巨無霸”盤踞的行業,民間資本真的能進入嗎?
民間資本進入石油行業
除非國有企業有所退出
過去民營企業是不允許進入石油勘探、開采領域,只能在批發市場以下發展。如今,“新36條”允許了,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但是按照現行體制,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巨頭幾乎壟斷了全國的石油市場。目前,石油的市場格局便已決定它是一塊“難啃的骨頭”。
據了解,中石油主要從事原油開采等上游業務,而中石化則以中下游業務為主。按地域劃分的話,南方大部分地區歸屬中石化,北方大部則由中石油控制。
有專家認為,目前比較好的區塊都在中石油、中石化手里,如果民營企業想分一杯羹的話,就可能要去找地方政府、兩大石油公司拿區塊,這肯定是很難實現的。
中國投資協會副會長張漢亞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三四年前,民間成立了一個民營石油聯合公司(簡稱“民聯”),它們當時就提出要開采石油并得到了國家計委的同意,可是和中石油、中石化談判失敗了,沒有達成協議。所以這一次民營要怎么進入石油行業,是新的油田進行招標還是國家把一部分油田分給民營企業,操作上是有難度的。
他還提出,礦產資源是國家的,如果發現一個新油田后進行招標,民營的實力和中石油、中石化相比肯定是小的多,當然民聯的資金實力是比較大的,但是在技術能力上還很難說。
張漢亞甚至還表示,民間資本無法進入石油行業,除非國有企業能夠有所退出,幾家國有大型企業干得好好的怎么可能退出?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像石油化工這些壟斷性行業多為部門壟斷利益所控制,一直是民營企業投資涉足最少、進入最為艱難的產業領域。
此外,對于民營企業自身來說,進入石油領域也存在諸多困難。
湘財證券研究所石油和化工行業分析師王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稱,對于中上游業務來說,民營資本進入的可能性不大。勘測成本太高,技術要求也比較強,投入資本太大,會面臨很多風險,普通民營企業根本干不了。
此外,從煉油業務來說,由于前不久的產業調控政策,一些年煉油量低于100-200萬噸的小廠都要關閉,它們或者被淘汰,或者進行合并,或者與外資合作擴大產能,因為外企有油源,這對規模較小的油廠比較現實,畢竟對于它們來說,最大的瓶頸是資源。
對于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的前景,王強并不看好。他稱,這理論上看似可以,但是很難有大的作為。尤其對中上游業務來說,其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除非國家有后續的政策出來,比如規定這些壟斷企業的國有持股不能超過75%,沒有強制性措施恐怕無法實現。
相應細則亟待出臺
盡管,新36條出臺后,引來民營企業的陣陣歡呼,甚至表示,這是“非公36條”出臺5年之后,民營資本放開投資領域的又一個里程碑式政策。
但對于新36條目前所能起到的作用,很多專家所持的態度并不樂觀。
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保育鈞告訴記者,現在還不好武斷的說能不能進,需要等待相關部門出臺相關的細則。當然這種擔心也并不多余,是不是真能進去,也要看它的門檻是否真能降低以及相關的優惠政策什么時候能夠出臺,要有關于民間資本進入的具體方法。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的配合,實質作用不大。
他還指出,最可怕的事情是像幾年前的36條發布后一樣,相關職能部門的沉默,不反對也不執行。此次條例涉及的相關部門有交通部、能源部、工信部(通訊、電信)、國資委等,它們都要有細則陸續出臺才可行。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史晉川認為,一切還很難說,還需要國家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細則加以保證。如果沒有相應的實施細則出臺,那么一切真的只能是“看上去很美”。對民營資本來說,想要真正進入這些新開放的行業,一個最大的困難還在于,民營資本在目前來看還過于分散。
此外,民營企業還有一個擔心,就是決策者未來是否會在向民營企業開放問題上改變想法。據了解,國務院在1994年曾向民間投資開放成品油批發業務,但到1999年時又將民營企業逐出該領域。
有業內人士透露,民間資本除了進入門檻很高之外,也不敢進入。這是因為石油化工等領域都被國有企業長期占據,這些領域是民間資本的“傷心領域”。當初允許自由地進入,結果政策一變又被清退出來或是以很低的價格被收購。這次“新36條”的出臺,民營企業會否已經有心理障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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