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起,云南省昆明市正式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實施意見》,包括化工在內的全市25個主要污染行業全部納入投保范圍。而此前,重慶、寧波、深圳、湖南等地保險與環保部門也共同出臺具體方案,正式啟動化工類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這意味著我國全面探索建立環境污染風險防范和化解機制工作漸成氣候。
昆明市的《實施意見》明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投保范圍為:滇池流域2920平方千米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及處置企業,以及鋼鐵、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化工、焦化制氣、制藥、皮革、造紙、制漿、印染、釀造、鑄造、電石、鐵合金、檸檬酸、礦山開發、火力發電、食品加工、煙草制品加工、塑料加工、機械制造、橡膠制品加工、垃圾焚燒發電企業應當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而滇池流域以外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化品的企業,危險廢物收集、運輸及處置企業,以及鋼鐵、有色金屬冶煉、電鍍、化工、焦化制氣、制藥企業也要求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據了解,昆明市當前被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投保范圍的包括25個行業共396家主要排污企業,其中應當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340家、鼓勵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56家。據悉,今后昆明市每年都要定期對投保企業目錄進行修訂,采取多種措施確保此項工作堅持不懈地開展下去。
據記者了解,在昆明市之前,重慶市已在7類行業中各選擇5個具有行業代表性的企業參加試點(共計35家企業),其中包括化工類,重點是石油、天然氣、煤化工企業;危化品類,重點是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化品的單位;危險廢物運輸、處置單位等。寧波市也先期在鎮海、北侖和大榭3個主要的化工區推動試點工作,以危化品企業、石油化工企業、危險廢物處置企業和行業為主。深圳市首批選定13家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為試點單位。
來自保監會的相關調研報告稱,商業保險作為市場化的風險管理和經濟補償手段,有利于全面提高企業污染防治能力,從源頭上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引入商業保險機制防治污染,可以幫助企業實現由“污染末端治理”向“污染全過程控制”的轉變。
我國目前正處于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污染環境事故頻發,嚴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2008年我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開始具體操作后,受理了湖南省株洲市昊華公司發生氯化氫氣體泄漏污染農田案。由于這家企業此前已投保了平安產險承保的環境污染責任險,依據《環境污染責任險》條款,在不到10天的時間內就將總計1.1萬元賠款給付到村民手中。這起牽涉到120多戶村民投訴的環境污染事故的理賠,被稱為我國首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獲賠案例。
在“綠色保險”試點逐漸推進的同時,相關保險產品也得以陸續推出,保障能力初步顯現。平安財險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華泰財險的場所污染責任保險、人保財險的高新技術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及安信農險和太保財險的危化品安全責任險等新產品相繼問世。人保財險已在湖北、遼寧、江蘇等地承保企業11家,承擔風險保額6200萬元;平安財險在湖南、寧波等地承保企業51家,承擔風險保額8340萬元。湖南開展試點以來,已處理環境污染責任險賠案10起,理賠金額69.18萬元。
然而,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保障,我國環境污染責任險自誕生之日就顯得先天不足。由于環境責任保險主要是保障公眾利益,而企業在購買之前更多會出于成本考慮,所以只靠保險公司推行起來確實比較困難。加之政府支持力度不大,環境責任保險在成長過程中更顯得乏力。
據記者了解,近日,參與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的重慶、寧波、湖南三省保監局和人保財險聯合向保監會上交了《我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開展情況、問題和建議》。明確提出,在環境保護的相關法律中應明確規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對環境風險大的行業,如石油、化工、造紙等行業,應規定實行強制保險,在其他污染相對較輕的行業,可實施政府引導下的自愿保險。可是,這種“綠色保險”應該如何突破尷尬,讓企業變得自覺自愿,監管機構和保險公司仍需不斷探索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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