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汽油價格上調,明日0時起,廈門出租車營運重新開征1元燃油附加費,即每趟營運在計價器顯示金額之外再向乘客加收1元。
近日,廈門市物價局、市交通委向各出租汽車公司下發了關于出租汽車行業收取燃油附加費的通知。
據了解,2006年,廈門市政府就有文件規定,建立出租汽車運價油價聯動機制,93號汽油價格上漲至5元~6元/升,由廈門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征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駕駛員直接從中獲得燃油補償。如油價回落至5元/升以下,則取消燃油附加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通知,廈門市93號汽油的價格已上調至每升5.45元,經研究決定,從2009年6月25日0時起,對廈門市出租汽車營運重新開征1元燃油附加費。
據了解,2007年12月1日,廈門市首次開征燃油附加費,后因油價下調至5元/升以下,于2009年2月1日取消開征燃油附加費。此次開征燃油附加費,是廈門市第二次啟動出租汽車運價油價聯動機制,第二次開征燃油附加費。
廈門市運管處有關負責人要求,各出租車公司應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并要求駕駛員收費時提供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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