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加強節能減排工作。會議認為,實現“十一五”規劃提出的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必然選擇,對于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質量、維護中華民族長遠利益,具有極其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會議同時指出,實現節能減排目標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認識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是強化政府責任的指標,實現這個目標是政府對人民的莊嚴承諾。要強化企業作為節能減排的主體責任,嚴格遵守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落實目標責任。
“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經國家轎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國家石油產品質量監督中心等單位檢測表明:汽車燃油中加入該助燃劑平均節油率汽油達到5%以上,柴油2%以上,清凈性達到歐Ⅲ排放標準,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顆粒物分別下降20%、10%和4.6%、29.9%,。在保護發動機,延長使用壽命方面也有一定的效果。同時,該還獲得北京市節能產品證書和國家環保標志認證證書。
為加快推廣這一節能優質新產品,2006年,甘肅省頒布了《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地方性強制標準。這兩部新標準新增加了“節油率和降低尾氣排放污染物”兩個功能指標,這是國內首次從法規上制定燃油的節油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指標,用功能指標審核鑒定燃油的使用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甘肅省實施的這兩個全國第一部燃油強制性地方標準,對汽、柴油的使用品質提出了更高要求,產品的質量要求甚至嚴于國家標準,對節能、減排都是具有非常現實的意義。
2006年9月,國內數十家媒體也報道了甘肅“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成為環保節能“新寵”的消息。2006年11月21日,本報曾刊發了“把節能擺在突出的戰略位置——甘肅省經委副主任溫隆家談MAZ清凈劑強制推廣”專題報道。時隔半年,記者再次獲悉,該產品盡管已經取得了國家發明專利證書,并直接推動了兩個地方性標準的頒布,但卻遭遇著推廣應用難題。
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國家提交提案,呼吁在完善標準和加大監管的基礎上,研究對MAZ的支持和推廣應用問題,給予相關政策的支持
2005年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姜悅楷等16位全國人大代表曾聯合提出“推動使用高效燃油添加劑,節省燃油、改善大氣環境,迎接2008年奧運會”的提案,認為在目前燃油生產和銷售基本處于壟斷的情況下,蘭煉MAZ連國家已經出臺的添加劑加價政策也無法享受,對新產品的推廣造成了極大的困難;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完善標準和加大監管的基礎上,研究對MAZ的支持和推廣應用問題,給予相關政策的支持。
這一提案得到了國家發改委的高度重視。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研究后答復指出:“為激勵確實有節油環保效果的新產品開發創新活動,國家可通過提高成品油質量標準和優質優價的辦法來進行支持和調控”,并稱“應盡快完善成品油質量標準體系,制定有關節能、清潔型燃料的國家標準、有關燃油添加劑的技術標準體系,并盡快研究制定統一的優惠政策,鼓勵節能、清潔型燃料的生產和使用。”
從2006年4月份開始,“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被送到省內的定西、蘭州、酒泉等地,在標準汽、柴油添加使用,到2006年9月應用131噸,為全省全面執行優質汽、柴油標準積累了經驗。
然而,2006年9月底,就在甘肅頒布了《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地方強制標準不久,甘肅省物價局、省環保局、省質監局和省工商局卻突然聯合又下發了《關于印發“我省成品油添加劑有關問題聯席會議紀要”的通知》,強調指出“使用汽、柴油清凈劑應選用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并需經省環保產業協會推薦;而蘭煉MAZ未經省環保產業協會推薦,存在擅自混入市場的問題,要求中石油甘肅銷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
今年3月,在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姜悅楷等11位全國人大代表再次聯合提出了“關于完善國家燃油添加劑標準,加大監管力度和政策支持,為節約燃油和保護環境做實事的建議”。不但引起了全國人大環資委的重視,也引起了中央領導和相關部門的重視。近日在全國人大和國家發改委、國家質監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的關注下,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海油等石油化工、汽車、環保等專家相繼討論推動含節油、降污功能指標的燃油標準的應用問題,為我國實現交通節能減排研制良策。
“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的問世,催生國內外第一部多功能添加劑標準和含有功能指標的燃油標準
據甘肅省經委和質檢局介紹,甘肅省《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新地方標準中含有節油率、降低污染物排放和清凈劑指標,及燃油添加劑與汽柴油混合使用應用后產生有節油率、降低污染物排放指標和理化指標相結合的優質汽、柴油標準的誕生,都是在“蘭煉MAZ”的技術指標基礎上所得出。
“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是蘭州石油化工公司和北京長信萬林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投資3000多萬元,歷經3年研制而成的具有節油、環保功能的新一代復合型燃油添加劑,也是甘肅招商引資的重要項目。 “蘭煉MAZ”誕生后,很快就取得了國家發明專利和北京市節能產品證書、國家環境標志認證。
這項產品的出現,也引起了甘肅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有關部門預測,如果在全省推廣使用,每年不僅節省燃油7萬噸,經濟價值達3億多元人民幣,而且還能有效減少大氣污染,保護生態環境。
據專家預測,2006年全國消費汽油5300萬噸,柴油11000萬噸,以汽油平均節油率5%、柴油平均節油2%計算,實施含節油、降污功能指標后,每年可節約汽油265萬噸,柴油220萬噸,相當于找到了一個年產1000萬噸的油田。不但節約了燃油消耗資金約281億元,而且還節約了原油開采,提煉資金約100億元,減少煉油企業技改投資約500億元。
以全國汽車保有量3080萬輛,燃油碳氫化合物280.06萬噸,一氧化碳1506.16萬噸,氮氧化合物649.5萬噸,顆粒物94萬噸,為計算依據。在實施優質汽、柴油標準后,當年可減排碳氫化合物56萬噸,一氧化碳150萬噸,氮氧化物30萬噸,顆粒物28萬噸,減污總量達264萬噸。有效減少了空氣污染,保持了環境,減少了環境治理、醫療保健等大量投資。先進標準的實施能夠到達在節約的同時,減少了環境污染,節省了治理污染成本,是一筆雙倍的財富。
為此,北京長信萬林科技有限公司和蘭州石油化工公司在該產品技術指標的基礎上,聯合起草制訂了地方標準,分別于2006年3月、6月獲得了批準后,頒布了全國第一部《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地方強制性標準。
與國家標準相比,甘肅地方標準新增加了燃油經濟性節油率指標、尾氣排放污染物凈化率指標及代表汽油清凈性的汽油機進氣閥沉積物和燃燒室沉積物增加量三項功能指標及試驗方法,對產品質量的要求嚴于國家標準。它首次提出了用功能指標審核鑒定燃油的使用質量;用節油、減排的指標促進燃油產品質量的提升,這是實現交通行業節能、減排,提升石化產品質量,完全符合按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
先進技術標準實施是促進先進技術和產品應用的法律依據。政府應義不容辭支持節能減排的先進標準實施。
節能、減排是一場改革,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的重要手段和突破口,是推動新技術進步的重要力量。先進標準的實施和執行,是實現節能減排的保證。
節約型環保型社會不是由市場自然形成的,市場很難全面反映節能減排的真正價值,很難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在世界上能源資源也從來不是靠市場配置的。
甘肅省《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同樣是一場革命,它不但打破了燃油標準中只有理化指標的常規,也創新了燃油添加劑與汽、柴油混合后而產生的功能指標,明確規定了新產品、新標準中的節油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指標,為實現節能、減排提供了法律依據。
甘肅在燃油方面的地方強制性標準,高于國家標準,而甘肅地方強制性標準的技術指標和依據又是來自“蘭煉MAZ”的企業標準,這使蘭煉的這項產品處于領先一步的優勢地位。
有關人士指出,企業標準領先國家標準、企業標準是創新的標志。企業是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的主體,國家根據企業的創新成果修訂技術標準,這在國外發達國家非常普遍。
甘肅省政府有關部門也積極推廣該產品,他們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致函,請求推廣使用該產品。甘肅省經委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科技廳、省環保局、中石油甘肅銷售公司等五個單位又聯合發出了“關于全面實施《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甘肅省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據了解,由于蘭煉MAZ燃油清凈助燃劑技術是以助燃、促燃,并兼有清凈、養護等多功能,它有別于一般的節油添加劑,因此這種產品適合從源頭上提升燃油使用品質,并不針對一般消費者,這給產品的推廣和應用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首先是行業壟斷壁壘。燃油及燃油價格是國家的統管商品,石油是特定行業,特定行業的相關部門從生產端到銷售端控制了節油添加劑的推廣,拒絕外單位的先進產品進入。
其次是銷售價格。雖然國家發改委批準各省、市因保護環境允許添加有效清凈劑后每升燃油提升0.04~0.10元,但蘭煉MAZ不完全屬于清凈劑,卻含有高效的清凈功能,只能爭取參照清凈劑的價格進入燃油中應用。
同時,甘肅省頒布的含有節油、降污、清凈的《優質車用無鉛汽油》和《優質輕柴油》是地方標準無法提高增加成本后的價格。
中國科學院劉光鼎院士、中國工程院薛群基院士以及原中石油集團的添加劑專家趙崇智高工、華南理工大學蔡銳彬教授、原國家計委能源司藍錫巨副司長等一批能源、石油化工、汽車、環保專家一致建議:國家應該采用強制性的推廣應用辦法,從煉油企業的源頭上直接加入蘭煉MAZ產品,這樣對國家、社會、消費者都有利。為提高燃油生產、銷售企業應用的積極性,也需要國家在稅收和價格上給予一定支持。
與此同時,當地有關人士指出,蘭煉MAZ產品推廣應用難的事件并非首例。目前不少在全國叫響的產品源于甘肅,卻由于各種原因離開“本土”,到沿海地區發展壯大,成為當地的“經濟名片”和財政支柱,這種現象更值得反思。
為爭取繼續推動兩個標準的實施,在承擔經濟虧損的基礎上,蘭州石油化工公司和北京長信萬林公司積極行動,向甘肅省環保產業協會提出了申請,經再檢測獲得了該協會頒布的《甘肅省環境保護產品推薦證》和省質監局發出的質量證明。但即便如此,新產品的應用推廣仍無法進入市場,舉步維艱。
就在甘肅省執行新標準和推廣新產品處于徘徊之時,全國有許多地區卻對此反響強烈,天津市、廣州市于今年開始制定了此類標準的討論稿;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專家專門到蘭州來考察甘肅執行此新標準和推廣此節能、減排新產品的社會效果和經驗。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運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來鼓勵節能減排,支持節能減排產品的技術研發和應用,以促進有節能減排功能指標產品標準、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甘肅優質汽柴油標準的出臺,不但在我國創新了用法規提升燃油的節能減排價值,這將意味著中國不但實現節能減排促進經濟發展,同時也帶動全國的節能減排新技術新標準的應用,并且通過了含節能減排的汽、柴油標準的推廣應用,也必將進一步促進全球各國實現節能減排而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這也是我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在美國,目前還沒有一般燃油中含有確定節油率的標準,也就是說只有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法規,而我國甘肅省則是首次創造性地制定和頒布實施含節油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的優質汽柴油法規,這是政府支持和實現節能減排的實際行動。
節能減排是關系的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關系到中華民族的前途命運,關系子孫萬代的幸福發展,落實支持和加強執法監督,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任務,也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是每個中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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