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近日發布的2006年能源藍皮書《中國能源發展報告(2006)》指出,隨著國內、國際成品油價格的浮動,原有的定價機制已經無法兼顧到各方利益,也難維持油價的基本穩定,尋求新的更為合理的方案已成定局。
自1998年以來,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經歷了3次改革。藍皮書主編、中國社科院博士崔民選認為,自2003年國際油價一路飆升后,現有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實現基礎已經被摧毀,并呈現出難以適應的疲態。例如,國際油價的高位運行、頻繁波動使成品油價格剛性愈加強烈,只漲不落的矛盾突出。定價機制易于導致油價倒掛,特別使石油加工業虧損嚴重,產量上不去,石油零售企業出現油源短缺現象。現行的定價機制容易激發囤油欲望,助長石油流通體制中的投機現象等。
從2006年12月1日起,中國成品油批發市場將全面開放,外資公司可在中國建造油庫、碼頭和銷售網絡,銷售自己生產的成品油。因此,2006年勢必成為中國成品油定價機制的改革之年,否則國內國際原油價格的差異和國內原油價格調整的滯后性必將引起大規模的投機行為,導致國內石油資源的流失。
有關專家分析,中國成品油價格的形成因素主要是進口原油的到岸價、煉油廠的出廠價、經銷中的批發價或調撥價和最終的零售價。其中,到岸價是完全由國際市場決定的,政府很難管制,其余的都可以控制住。那么就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只管出廠價,批發、調撥、零售價格完全放開;二是政府只管零售價,在國際、國內批發價一定浮動范圍內零售價不變。
藍皮書編著者認為,要想最終解決成品油的市場化定價問題,必須經過以下幾步:首先是改革成品油的價格形成機制,比如解決從滯后油價向實時油價轉變等現實問題;其次是放開批發環節,在對外開放之前先對內開放,改變由兩大集團公司集中批發的現狀;逐步放松對油源的控制,在石油進口環節真正實現競爭;最后,配套進行成品油市場準入、油源和市場監管等環節的改革。只有綜合進行石油體制改革,才能促使成品油市場化定價機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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