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正式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定了16個重點振興的領域,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就是其中之一。這一指導性《意見》的出臺,充分表明了政府對我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的重視,也無疑為行業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發展機遇。然而,從我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的現狀來看,振興的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在工藝技術方面與國外的巨大差距,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目標任務艱巨
根據《意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面臨著以下三大任務:以一批大型項目國產化為依托工程,通過引進關鍵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和自主開發,實現百萬噸級大型乙烯成套設備國產化;開發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設備、30萬噸礦石和原油運輸船、海上浮動生產儲油輪;進行大型煤化工成套設備的研制和開發,滿足我國能源結構調整的需要。
去年底,國家發改委制訂了《煉油工業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和《乙烯工業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根據這兩項規劃的內容,“十一五”期間,煉油工業將進一步調整企業結構,關停并轉小型和低效煉油裝置,堅持走煉油化工一體化道路,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在此期間,我國將新建15套年產1000萬噸煉油裝置,14個產煤大省要上煤制油項目。2010年我國煉油工業新增原油加工能力將達到9000多萬噸,同時淘汰低效煉油能力約2000萬噸,形成20多個具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千萬噸級原油加工基地。
而與此同時,乙烯工業也要采取“基地化、大型化、一體化、園區化”的發展模式,加快乙烯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十一五”期間,我國還要新建十幾套年產80萬~100萬噸大型乙烯裝置。在此期間,首先對茂名石化等企業進行第二輪改擴建,使其生產規模達到年產80萬噸級以上;對上海石化等企業進行第三輪改擴建,使其生產規模達到年產百萬噸級。對現有中型乙烯裝置實施消除瓶頸的技術改造,優化技術經濟指標,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對撫順石化等中型乙烯企業進行較大規模改擴建,使其生產規模接近100萬噸級。
到2010年,通過改造或擴建現有企業,增加乙烯生產能力438萬噸。同時,新建南海石化等七大乙烯工程,增加乙烯產能620萬噸。2010年形成長三角、環渤海和珠三角三大乙烯產業區,產能占到全國60%以上。在新疆、甘肅、四川、湖北等中西部地區,也將建成幾個大型的乙烯生產基地。
由此可見,在“十一五”期間乃至今后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全力振興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推進石油石化重大裝備國產化的任務十分艱巨。
工藝技術落后
盡管目前我國石油化工裝備制造業在總量上已居世界第四五位,但總體規模只相當于美國的五分之一、日本的四分之一、德國的三分之一。我國現有石油石化裝備制造企業數百家,但大型骨干企業卻屈指可數,而且至今尚無一家進入世界500強,更缺少世界知名的產品。我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實際上是“大而不強”,至今尚不能為國內新建的大型石油石化項目提供成套設備。
為了支持重大裝備國產化,早在1983年,國家就成立了“國務院重大技術裝備領導小組”,有力地推動了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進程。20多年來,我國石油石化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無論從近期,還是從中長期我國石油石化發展需要看,裝備國產化的進度和水平都難以跟上。對引進設備的消化吸收,基本上還停留在照貓畫虎的階段,談不上再創新,與國外的差距只見拉大不見縮小。
近30年來,國外乙烯裝置的工藝、技術水平發展很快,乙烯裂解爐裝置規模已從年產30萬~80萬噸發展到年產100萬噸,最大的乙烯裝置已經達到年產140萬噸。我國在乙烯裝置的工藝研發和設備國產化方面,雖然緊追緊趕但還是踩不到人家的影子。形勢所迫,我們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引進國外的技術和設備。
從關聯性看,工藝技術研發遲緩制約著工藝裝備的研發水平。目前,我國為石化裝置提供的產品技術60%來自國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和技術很少,工藝技術過分依賴國外,長期以來很少形成自己的原創性成果,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缺乏二次開發能力,而國外的工藝技術發展之快,我們追之不及。正因為如此,我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始終處于被動局面。我國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與石油石化工藝設計屬于兩個獨立的系統,長期以來相互脫節。設備是為工藝服務的,工藝參數不確定,設備無法設計制造,工藝技術研發緩慢,必定導致裝備研發滯后。
亟待解決的問題
從石油石化裝備制造業本身講,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一、基礎理論研究薄弱,裝備研發、制造滯后于石化工藝技術發展;二、重大設備的研發仍停留在模仿的水平上,原始性技術創新和核心技術太少;三、設備研發、建造還沒有形成專業化、標準化、系列化;四、重大裝備研發、建造力量分散,沒有形成大型研發中心和建造基地;五、國內制造企業對市場快速反應能力差,設備研發制造周期長,交貨慢成為在國內外競爭中屢屢失敗的主要原因;六、由于條塊分割和地區分割,制造企業與引進項目的業主缺乏溝通,引進設備沒有同時引進制造技術,制造技術研發往往要從頭摸索;七、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缺乏必要的政策扶持和資金保障;八、主持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機構難以持續、穩定、有效地開展工作。所有這一切,無疑都嚴重地制約著石油石化重大裝備國產化的進程,如不盡快解決,將很難適應今后重大裝備國產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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