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自3月26日起,適當提高成品油價格,將汽油和柴油出廠價格每噸分別提高300元和200元,同時建立對部分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給予適當補貼的機制(《新京報》3月26日)。
應該說,這次國家發改委的成品油價格改革決定,既考慮到了國內成品油價與市場接軌的大趨勢,同時又對國內相關行業與弱勢群體的承受能力又有所考慮,由此人們也可以看出國家發改委對推進國內市場油價改革的良苦用心。
不過要注意的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作為一種市場杠桿,其本身的變化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相關商品(服務)的市場需求,從而起到一定的市場調節作用。也就是說,在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的作用下,價格變化本身不僅能促進相關行業的進步,同時最終也會提高消費者的市場福利。然而具體到上述石油行業,由于目前國內市場尚處于壟斷狀態,加上壟斷本身對市場公平競爭機制排斥的天然本性。所以在此前提下,國家發改委在進行相關價格改革時,改革的起點與歸屬,首先應當有利于市場公平競爭機制的形成與開放,而不應是壟斷行業的利益。可讓人覺得遺憾的是,雖然這次國家發改委提高成品油價格的舉措,在某種意義上的確可說是一個市場進步,但由于沒有相關石油市場開放的措施配套推出。因而在客觀上,這也只是一個對壟斷行業相對有利的制度安排。
還有從市場公平的立場看,盡管國家發改委在提高油價的同時,也建立了對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補貼機制。可想說的是,在市場壟斷的前提下,相關壟斷行業很可能還會在自身得到提價好處的同時,將提價的市場壓力最終轉嫁給消費者,而自身的壟斷利益卻絲毫未受影響。也就是說,如此的成品油提價成本是由市場所承擔,然提價的成果卻是由壟斷行業享受的。所以就此觀點講,很難說這次成品由提價是一次具有市場公平含意的措施。
當然,筆者在此并非是想全盤否定上述的成品提價決定。而真想說的是,在肯定發改委上述提價決定有一定進步意義的同時,國家發改委也應在推出相關措施的時,應當對打破石油市場壟斷方面的制度設計與安排也要有所考慮,如此也才能符合市場發展和公平的要求。所以在此,筆者很想對國家發改委說上一句:要重視壟斷條件下油價改革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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