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記者從環境保護部獲悉,《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下稱“水十條”)發布實施近三年來,各地高度重視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工作。據統計,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共有2198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2128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完成率分別為93%、90%。但仍有200多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未按時完成“水十條”規定的任務。
未完成“水十條”任務的工業集聚區包括:新疆喀什經濟開發區和庫車經濟技術開發區、內蒙古二連浩特市邊境經濟合作區、吉林通化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江西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寧夏靈武市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范區等20多家國家級工業集聚區。新疆、青海、云南等省(區)完成率低于60%。
下一步,環保部將會同相關部委嚴格按照“水十條”規定,督促指導相關地方采取暫停審批和核準增加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依照有關規定撤銷園區資格等措施,進一步強化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工作。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工業集聚區的水污染防治,是工業污染防治的薄弱環節,其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運行更是突出短板。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經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近日,環境保護部指出,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將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和“水十條”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規范化、法制化。
環保部要求,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責任更加明確,重點更加突出,監管更加全面。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監管,依法推動“水十條”深入實施,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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