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如此熱捧的局面,該如何正確認識國資委主導下的央企重組?央企重組會不會形成新的壟斷?
央企重組機會難得
《中國經營報》:在國資委的主導下,央企改革正呈加速之勢,這輪央企重組的目的是提高央企的競爭力,這一背景該如何解讀?
孫立堅:央企的競爭力不提高,有可能直接會造成百姓福利的損失。因為老百姓要支付一個偏高的壟斷價格。如果國家采取了價格控制,看上去老百姓獲利,但是,必須意識到,政府不是一個盈利部門,對低效率企業所需要的額外補貼,會增加政府的財政開支,影響到未來稅收和公共產品的投資規模,最終受到損失的還是廣大的老百姓。
央企的競爭力不提高,直接影響到央企所生產的產品的技術含量,而且央企的產品很多直接涉及到我國國泰民安的重要領域,所以,一旦處于非常時期,我們的政治威懾力和社會安定就會受影響。
央企的競爭力不提高,而且如果根源出在企業的內部管理機制上,就會滋生腐敗現象。比如,企業的管理層就會熱衷于走關系、做假賬、搞貪污、壓“民企”等非生產性的行為上。
劉堪:2007年,中國正迎來央企重組的黃金機會。對于市場存在流動性過剩問題,僅僅依靠加息和調整匯率是不能解決的,只有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通過虛擬經濟的蓄水池才能把如此多的資金容納下來。從國際的經驗看,由于本幣升值而產生的大量資金流入一個國家,時間上是非常短暫的,機會非常難得,而發展資本市場,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讓國家骨干企業上市。通過央企上市,國家在獲得高額溢價回報的同時,既充實了國庫,還能有效化解困擾銀行多年的資產質量問題。
央企整體上市為何成利好?
《中國經營報》:央企整體上市是重組的一個重要方式,并且在股市中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很多準備整體上市的企業股價都上漲了不少。怎么看待央企整體上市跟股價上漲的關系?
孫立堅:央企整體上市不僅沒有打壓股市反而被市場青睞,這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央企的重組計劃被市場認可,即這種做大做強的戰略今后一定會帶來企業高額的回報,事實上有些重組后的央企業績明顯改善,確實令人稱贊。其次,央企整體上市能夠站穩市場,尤其在目前流動性十分寬裕的情況下,整體上市不會對股價有下壓的影響,實際上這種大型企業的股價波動性小,便于操作。
當然,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注意到一個消極因素,沒有選擇分拆上市是因為一旦分拆上市,央企的部分“劣質”資源就會成為政府巨大的財政成本。在目前市場流動性寬松和香港股市的紅籌股推動效應下,政府認為整體上市有利于降低央企重組的財政成本。
劉堪:央企的整體上市其實是一種對產業鏈的整合。以中石化為例,中石化要約收購齊魯石化、揚子石化、中原油氣、石油大明四家子公司的流通股,從產業鏈看,既有上游企業的公司,也有下游企業的公司,而通過這種整合,減少了關聯交易,同時還能提高效益。對于這樣的央企重組,股市當然是持歡迎態度的。
央企重組會不會加劇壟斷?
《中國經營報》:國資委加速央企重組的目的是讓央企做大做強,目標則是培養30~50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集團。對此,有人擔心,一部分人認為,央企重組會造成壟斷,會加劇不公平競爭,也會限制民企機會。
高輝清:從理論上講,國家只應對那些關系國家安全、經濟命脈的特殊行業(比如一些重要的國防工業和造幣等)進行壟斷,政府對這些行業的投資主要不是為了資產的增值,而是為了履行公共責任和保持國家對其的控制力。而在競爭領域,國家不僅不應該壟斷,而是應該完全退出。但在現實中,在國有經濟的退出與整個市場改革之間應該有一種協調。如果國有經濟退出太慢,會給市場改革拖后腿,進而影響整個改革進程。但如果國有經濟退出太快,超出了改革所能承受的范圍,則不僅會使市場陷入一種無序的混亂狀態,而且還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穩定。
正因如此,我們在一段時期(如3~5年)內還應當允許國有企業在一些對經濟社會影響極大的競爭性產業,如汽車業、石油業、鋼鐵業、電信業、金融業等保持足夠的影響力,甚至是壟斷地位。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明確,國有企業在這些領域暫時維持壟斷地位的合法性,是為了實現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平穩過渡,作為享受“壟斷”權利的國有企業就必須承擔起部分“轉移支付”、“社會財富再分配”的財政職能。
孫立堅:日本早在本世紀初期,就在為提高本國的國際競爭力對市場、政府和國家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過熱烈的討論。最終形成了這樣一個觀念:光有企業參與的市場會失去國家競爭力,光有強勢的政府而缺乏具有經營活力的企業載體,也會失去國家競爭力。只有官民有效地結合,才能真正提升一個國家的競爭力。他們的判斷依據是,目前市場的開放度前所未有,很多跨國企業的能量已超過了當地本國企業的規模以及所在國政府能夠控制的范圍。而且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之所以能夠在國際市場上順利發展,很大程度是因為都得到了母國政府的大力支持。
但是做大不等于做強,做大不等于壟斷,由于央企重組后的定位集中在某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關鍵產業,再加上企業發展的聯帶效應,重組后的央企應該跟民企和外企形成一個良性的互補關系、合作關系。但是,重組后央企如果缺乏現代化的企業治理機制,缺乏產品的研發能力和市場的定位,那么央企和其他企業的良好的合作關系就無法建立,當然也就有可能制約其他類型企業的發展。因為一些有活力的民營企業或外企完全可以替代央企提供性價比更好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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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利潤增幅下降
2006年中央企業實現銷售收入81368.8億元,增長20.1%;但是利潤增幅卻是連續第三年下降,且下降還有加快的趨勢。
國資委數據顯示,2006年央企實現利潤增長18.2%,而2005年和2004年的利潤增長幅度分別為34.8%和42.5%。利潤增幅每年下降5%以上。這意味著在經過2003年~2004年投資高增長,企業迅猛擴張所帶來的利潤高增長后,企業整體盈利能力開始下滑,利潤增長步入下降通道。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06年原材料、燃料購進價格上漲6.0%;而工業品出廠價格僅上漲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