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發出《關于征求〈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業(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就相關問題向各地相關部門及企業征求意見。
據介紹,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試行)》,規范煤炭行業產品成本核算,促進煤炭企業加強成本管理,財政部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起草了《企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業(征求意見稿)》。
財政部表示,目前,為了深入挖掘成本潛力,煤炭行業積極探索應用各種成本管理工具方法,以實現降本增效的目標。在煤炭行業應用成本對標管理的過程中,由于煤炭企業間成本核算數據和指標口徑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嚴重影響了成本對標的效果,導致不能完全反映煤炭企業間的成本管理差距水平。通過制定煤炭行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將有利于提高煤炭企業成本核算信息的可比性,促進行業成本對標的深入應用,提升對標管理的成效。
為貫徹科學民主立法精神,財政部于今年2月下旬,會同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神華集團、中國煤炭科工集團、中煤能源集團等國內主要煤炭企業成本管理專家,成立專門工作組,確定了通過專家和工作組兩個層面相結合開展制度制定的工作機制。
據了解,此制度適用于大中型煤炭企業,其他煤炭企業可參照該項制度執行。煤炭企業是指主要從事煤炭開采或洗選加工的企業。煤炭產品是指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原煤、洗選煤等。
《征求意見稿》包括五部分內容
第一章為總則
明確了制定依據和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定義、成本核算的基本步驟,會計科目設置和使用等內容
第二章為產品成本核算對象
明確了煤炭企業產品成本核算以煤炭產品為成本核算對象,并規定了煤炭產品的具體內容
第三章為產品成本核算項目和范圍
明確了煤炭產品成本的項目分類和主要費用要素項目和內容
第四章為產品成本歸集、分配和結轉
規定了煤炭企業產品成本的歸集、分配和結轉流程
附錄為煤炭產品生產流程
較為系統地介紹了煤炭開采(包括井工和露天開采)和洗選煤生產工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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