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就《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12月15日。多位化工業內人士建議,在《快遞條例》中增加允許符合條件的危險化學品合法寄遞的內容,具體操作可依據《危險貨物有限數量及包裝要求》和《危險貨物例外數量及包裝要求》。
關于小量危化品的寄遞,目前主要是依照《郵政法》及其細則執行。但《郵政法》對此表述很寬泛,沒有具體操作指引。《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第22條提及“禁止寄遞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禁止、限制寄遞物品的目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發布”,但并未對小數量危化品寄遞做進一步說明。
為規范小數量危化品運輸或寄遞,交通部和國家標準化委員會2012年頒布了由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危險貨物有限數量及包裝要求》和《危險貨物例外數量及包裝要求》。該國標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國石化聯合會危險化學品運輸和物流協作委員會主任陳正才建議,《快遞條例》應允許符合條件的小數量危化品合法寄遞,具體操作可參考上述國標。據悉,該國標是國家把聯合國《大桔皮書》(即《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規章范本》)相關條款內化而來的國內行業指導性標準,對于有限數量的產品名單、產品數量、如何包裝、如何標識等做出了詳細規定。
陳正才強調,如何發揮快遞寄送危化品的優勢并確保安全,對快遞管理是個挑戰。美國、英國和法國等發達國家在化學品甚至一部分符合豁免條件危險化學品快遞方面有成熟經驗,可以借鑒。
專業樣品管理公司桑普瑞特青島分公司總經理趙維新表示,現實中小數量危化品快遞業務需求量大,若都按照危險貨物來運輸,會導致成本過高,因此存在很多瞞報寄遞行為,潛在危害很大。2013年的圓通奪命快遞事件正是瞞報和包裝不規范導致。建議《快遞條例》增加危化品快遞內容,明確哪些可以合法限量寄遞,哪些不可以。根據《危險貨物有限數量及包裝要求》,對于產品在國標清單內、數量不超過限量、包裝和標識嚴格符合要求的,可以豁免對承運人的(特殊)資質要求。他還建議嚴格把關,只允許符合條件的危化品進行寄遞,而是否承擔該業務的選擇權則可以交給快遞公司。這樣,既可保證運輸安全,也可提高運輸效率,降低運輸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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