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發展,城市不斷“長大”,住宅開發不斷向郊區延伸,城市居民與化工廠、玻璃廠等污染源甚至危化品倉庫等危險源比鄰而居的現象層出不窮。
一些城市新區通過產業與人口導入,加速了經濟繁榮,但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安全隱患,近年來化工企業安全事故頻發,空氣、水與土壤污染,危險品爆炸、泄漏事件一旦發生難免殃及周邊居民。對此,一些城市開始積極治理化工廠、危化品單位,如將危化品倉儲外遷、將化工廠關停、修復化工企業原址遺留的有毒土壤等。
但一切進行得并不容易。化工廠、玻璃廠、危險品倉庫與居民區的規劃如何相互避讓,工業布局如何與居民生活和諧相處,過去化企圍城、倉庫爆炸帶來的教訓如何轉化成處理此類問題的經驗?一系列的問題似乎還在期待更新的方法論。
近期記者分別走訪了北京、深圳等地,發現北京一直在危化品企業管理上十分嚴格,深圳清水河油氣庫與蛇口油庫也已在“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后緊急關停。但與此同時,各地治污、治危仍然面臨著一些難題,如污染企業搬遷難,搬遷后原址土壤污染修復難等。
在深圳,當地政府較早意識到要搬遷兩大油庫,但此前卻因搬遷用地受阻而被迫擱置。而作為全國規模最大的土壤修復工程,北京焦化廠污染土修復工程還將繼續。環保專家彭應登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搬遷前焦化廠的焦爐高度不過十幾米,焦爐煙氣中帶有的有害,甚至致癌的物質飄在空中,隨后飄落、沉淀在土壤中,又隨著雨水側滲,對周邊100米范圍內的土壤帶來危害。據他介紹,經過北京環保部門測算,焦化廠周邊100米,特別是30米至50米之間,均含有大量苯系物,有害物質隨著距離遞減。為此,北京市不得不組織環保部門出具科學方案,隨后組織專業施工單位對土壤進行修復。
化工圍城也有被動之處。隨著城市人口增多、城市外延擴展,拔地而起的住宅樓難免與化工企業相遇。以蛇口油庫為例,其周邊起初都是荒山和灘涂,旁邊幾無居民區。但隨著城市發展,該油庫周邊開始新建樓房,如今已是身處鬧市之中,周圍高樓林立。
未來怎樣解決這些問題?兩個最常見的方法,一是留出安全距離,二是搬遷。在天津港爆炸事件發生的次日(今年8月13日)下午,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楊保軍對本報記者表示,化工企業布局過程中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危險品如有劇毒的物質、有爆炸可能的,原則上要遠離城市生活區,防護、隔離工作要做好,以防萬一發生爆炸泄漏受到影響;危險化學品倉儲則需要單獨在相對封閉的區域進行,應根據地形與居民區留出安全距離,地塊也需要專門規劃出危險品倉儲隔離區。
他還表示,接二連三的危險化學品爆炸事故告訴我們,有些危險品倉儲地原來選址的時候人煙稀少,考慮到了安全因素,但隨著經濟發展,居民區逐漸靠近,就可能突破防線,假如這時候這塊地方綜合權衡下來需要用來城市開發建設,那就必須給危險品倉儲生產另外選址。
但留出距離與搬遷似乎都難以治本。“我國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預防重特大爆炸事故,與周圍城區、居民區、公共建筑的安全防護距離法規尚不健全。”一位長期從事化工園區規劃和安全規范制訂的專家對記者介紹,當年不少化工企業建設時法律法規不健全,沒有明確的防爆安全規范,所以造成了不小的隱患,石化、化工產業布局與工業化、城鎮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城區、居民區與部分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帶來的安全風險有不斷加劇的趨勢。與此同時,由于個別復雜成分化學品的可燃性研究仍是國際學術難題,因此從技術上估量隱患存在難度,于是化工廠與居民區之間的隔離帶的安全寬度,要精確算出存在難度,難免有企業在選址時心懷僥幸鋌而走險。
而就搬遷而言,為了鼓勵搬遷,安監部門曾經要求,化工企業搬遷任務重的地區要研究制定化工企業搬遷政策,對周邊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區的化工企業搬遷給予政策扶持,然而,隨著經濟發展、人口增長,城市及周邊土地越來越稀缺,地價越來越昂貴,如何騰挪出搬遷用地,對于大城市而言協調起來也時常面臨阻力。此外,土地置換中的地價等因素,化工廠的產值和稅收在搬遷后的分配問題,也往往會影響到搬遷進度。
或許從源頭做起會是一個辦法。彭應登指出,化工圍城的局面,凸顯了城市規劃前瞻性不足,化工企業在宏觀規劃布局、微觀選址上應該提早考慮環保標準和要求,提前結合區域功能來規劃,避免化工企業生產時污染、搬遷后繼續污染。
“如土壤治污,從源頭開始防止才是重點。”彭應登以土壤污染為例說,近年來我國城市土壤污染事件頻發,原因之一是相關法規對企業和個人對土壤污染的約束不足,造成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對土壤保護動力不足、意識薄弱。他列舉了一個生活中的細節:“機油是危險廢棄物,我們經常看到油桶就放在沒有防護的土壤上,一下雨就把機油帶到土壤中,從而污染地下水。”
政府已經著手對污染進行進一步的源頭治理。近幾年來,我國對環境污染的法律約束日益細化。如除了大氣污染防治之外,土壤治污也成為下一步重拳治理的對象。繼今年5月之后,近期再次有媒體報道稱,俗稱“土十條”的《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近日已由環保部提交至國務院審核,預計2015年年內或2016年初將會出臺。
除了政府積極監督與完善立法之外,企業自律也很關鍵。某大型開發商營銷人員向記者透露,一般開發公司在拿地前都會對土地周邊的規劃做徹底的摸查,一般不會拿危化品倉儲附近的地塊,但也不排除一些開發商品牌意識薄弱,對此會“有所忽略”。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后續要解決此類問題,第一是用產權經濟學的思路,讓此類工業設施對于部分污染付出相應的成本,進而補貼購房者和業主。第二是進行相關項目的搬遷。第三是政府自己承擔相應的財政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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