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制定出臺了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穩定運行的4個方面60條措施,自4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取消、下放、改為屬地管理的省本級涉企行政權力的262個事項中,有關煤炭的取消事項有:煤礦安全工程項目設計和竣工驗收審批,監理單位資質備案及中標備案,煤礦監理企業資質升級、動態考核、監理工程師注冊等的審核,涉煤建設單位工程質量資質備案,放頂煤工作面審批和驗收,節能評估報告預審,煤礦井下防爆器材檢測檢驗備案登記和年檢工作,煤礦井下防爆器材檢測檢驗機構監管。
有關煤炭的下放事項有: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擔工程的處罰下放至市級煤炭管理部門;煤礦建設施工企業資質和煤礦施工項目(中標)備案由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省監獄管理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按照權限行使;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竣工投產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由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省監獄管理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按照權限行使;煤礦復產復建驗收由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省監獄管理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按照權限行使;煤層配采審批由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省監獄管理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按照權限行使;回采率管理及特殊和稀缺煤類儲量管理委托市縣煤炭管理部門,省屬五大集團公司由省煤炭廳負責。
涉及煤炭的相關措施有:煤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收費按標準降低20%執行;繼續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暫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開采企業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和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對焦炭、金屬礦石、鋼鐵及有色金屬、非金屬礦石、礦物性建筑材料、水泥、糧食、化肥及農藥、鮮活及其他等10類鐵路運輸貨物,實行普惠運價;對集裝箱裝運塊煤、焦炭實行“一口價”優惠運價;對省內煤、焦鐵路運輸車流徑路按最短計費徑路進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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