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3月21日宣布,我國計劃2015年年底前在全國所有已通氣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將居民用氣分為三檔,氣價原則上按1∶1.2∶1.5左右的比價安排。
此舉將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支出大體穩定,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保障清潔能源供給。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布的《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將居民用氣劃分為三檔: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各檔氣量價格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各檔具體氣量和氣價由各地根據上述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或設定減免優惠氣量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氣價調整而降低。指導意見要求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各地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的確定,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量的差異,以及與集中供熱、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
《指導意見》還要求各地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進行研究論證;方案形成后,應按《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進行價格聽證后實施。
國家發改委稱,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但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部分高收入家庭享受暗補遠遠超過中低收入家庭,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的壓力。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需求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引導居民合理用氣。(江國成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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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對獨立采暖用氣如何考慮?
答:我國南北方溫差較大,目前有供暖設施的主要是北方及高寒地區,但獨立采暖用氣情況差異較大,因此《指導意見》沒有對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定統一的政策,由各地結合當地氣候、采暖用氣需求等實際情況,單獨制定獨立采暖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即區分獨立采暖用戶和非獨立采暖用戶,制定兩套不同的階梯價格制度;也可以綜合考慮采暖用氣和非采暖用氣情況,將獨立采暖用氣納入統一階梯價格制度。
確定獨立采暖用氣分檔氣量和氣價時,應統籌考慮不同住房面積用氣數量差異,以及天然氣獨立采暖與集中供熱等不同方式(以煤炭為燃料集中供熱的,應考慮煤炭的環境成本)、天然氣與電力等不同能源的采暖成本銜接,著重保障基本住房面積的采暖需求,超出基本住房面積特別是大戶型住房獨立采暖用戶應負擔更多成本。
Q:對居民用氣支出有何影響?
答:實行居民階梯氣價政策,對不同家庭的影響有所不同。
按照國家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的總體安排,2014年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國產陸上天然氣和進口管道天然氣供居民的門站價格將繼續保持穩定。這樣,絕大多數城市的居民用氣第一檔氣價可以保持不變。
由于第一檔氣量按覆蓋區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這就意味著80%的居民家庭不會因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受到影響,不會增加生活支出。其余15%的家庭在第一檔用氣范圍內的氣量部分,支出不會增加,超出第一檔的氣量部分,支出才會有所增加,但由于一、二檔氣價差距不大,因此對這些家庭的影響有限。剩余5%的家庭由于用氣量大,支出會相對多一些。這也符合公平負擔的原則。
Q:對人口較多家庭和低收入群體怎樣考慮?
答:居民階梯氣價政策的實施對象是居民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戶;無房產證明的,以當地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一個氣表對應一戶居民。對單個居民用戶或單個氣表對應家庭居民人數較多的問題,目前已經實行階梯氣價的部分城市積累了一些很好的經驗,各地可以借鑒這些城市的做法,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妥善解決的辦法。
由于第一檔氣量覆蓋了80%的居民家庭,低收入家庭總體上不會增加生活支出。即便如此,國家仍要求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方式,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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