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近日,記者就聚丙烯交割制度設計有關情況,采訪了大商所工業品事業部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聚丙烯期貨(PP)充分借鑒了LLDPE、PVC等已上市品種標準化倉單的交割框架,主要制度與已上市化工產品一脈相承,以便于現有市場客戶接受及參與。
該負責人表示,PP與LLDPE、PVC在市場特點和生產原料方面都有很多共性。從上游原料看,三者同為世界五大通用合成樹脂,都可以石油作為原料;從消費區域看,對于PP、LLDPE和PVC,華北、華東、華南三大市場都是主要消費和貿易集散地,涵蓋了消費總量的80%以上;從市場經營主體看,上游生產廠家和中游貿易商大多同時經營PP、LLDPE等樹脂品種;從下游消費領域看,PP主要應用于編織、注塑、薄膜、板材、管材等領域,與LLDPE、PVC下游消費領域也有一定程度的重疊。因此,大商所為使聚丙烯期貨交割制度更便于市場的理解和操作,參照LLDPE和PVC的有關制度,設計了聚丙烯期貨交割制度。
據介紹,大商所聚丙烯期貨將采用實物交割方式,主要分為交割預報、提前通知、檢質檢重生成倉單、倉單流轉、倉單注銷五個階段。其中在交割預報階段,聚丙烯遵循與現有品種相似的交割預報制度,預報定金為30元/噸。與已上市期貨品種相同,給賣方設定的交割預報有效期為30天。倉單在每年3月份最后一個工作日之前必須注銷。
據記者了解,在提前通知、檢質檢重生成倉單、倉單流轉、倉單注銷等階段,聚丙烯期貨也與LLDPE等品種相似。聚丙烯貨主應在發貨前將到貨方式、數量、時間通知指定交割倉庫。指定交割倉庫應當安排庫容,并協助貨主通知指定質檢機構及時到場。聚丙烯到庫后,由交易所公布的指定質檢機構進行質檢。質檢機構在檢驗完成后,及時向指定交割倉庫出具符合交易所要求的質量檢驗報告。最后交割日閉市前,賣方會員須將與其交割月份合約持倉相對應的全部標準倉單交到交易所,買方會員須補齊與其交割月份合約持倉相對應的全額貨款。最后交割日閉市后,交易所依據配對結果,將賣方倉單與買方貨款進行劃轉。在質量檢驗方面,大商所緊貼現貨實際,并借鑒現有品種的質檢經驗,設計了與LLDPE等品種相似的倉單交割質檢流程。為了防止出庫時因貨物質量發生爭議,預防交割風險,聚丙烯期貨采用引入第三方質檢機構的方式進行質檢。此外,大商所考慮質檢流程市場化趨勢,將適當增加質檢機構的數量。
市場人士認為,大商所聚丙烯交割制度設計簡便易懂,很容易被市場接受。LLDPE和PVC兩個品種上市以來的平穩運行,投資者結構的逐步完善,期貨市場功能的順利發揮,也將為聚丙烯期貨的成功運行提供堅實的保障。
網站聲明:凡本網轉載自其它媒體的文章,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石化信息,弘揚石化精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