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2012年,全國發生煤礦瓦斯事故72起、死亡350人,比2005年分別下降83%、84%;煤礦瓦斯抽采量114億立方米、利用量38億立方米,比2005年分別增長4倍和5倍;地面煤層氣開發從零起步,累計施工煤層氣井13000余口,形成產能70億立方米/年,2012年產量27億立方米,利用量20億立方米。
為加強煤礦瓦斯防治,加快煤層氣產業發展,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強化稅費政策扶持,完善煤層氣價格和發電上網政策,加強開發利用管理,推進科技創新,加強組織領導。
對于意見出臺的背景,國家能源局認為,當前一些制約煤礦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的突出問題亟待解決。一是隨著煤礦開采深度增加,井下地質條件日趨復雜,瓦斯防治成本持續上升,治理難度越來越大。二是隨著物價上漲及生產材料、人工等費用快速增長,現有扶持政策激勵效應日益降低,煤層氣產銷價格倒掛現象突出,即使享受財政補貼,煤層氣企業仍無法盈利。三是煤炭和煤層氣協調開發機制不健全,礦業權交叉重疊問題在一些地區依然存在。一些煤層氣勘探開發項目與煤炭開采缺乏溝通協調,給煤礦安全生產帶來隱患。四是低階煤、深部煤層氣勘探開發技術尚未取得實質性突破,難以滿足大規模開發需要。
在財政資金支持方面:綜合考慮抽采利用成本和市場銷售價格等因素,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中央財政補貼標;安排中央財政獎勵資金重點支持關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小煤礦,加快推進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和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統籌安排中央財政建設投資支持煤礦瓦斯治理利用,將保護層開采配套工程、井下瓦斯抽采工程納入煤礦安全改造投資支持范圍,輸配管網及利用設施、煤層氣開發利用示范項目納入煤炭產業升級改造投資支持范圍,治理利用技術裝備研發納入能源自主創新和能源裝備投資支持范圍;落實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政策。
在稅費政策扶持方面:加快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擴大煤礦企業增值稅進項稅抵扣范圍,研究制定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加大所得稅優惠力度,抓緊修改完善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完善煤層氣價格和發電上網政策方面:各地要嚴格落實放開煤層氣(煤礦瓦斯)出廠價格政策,銷售價格按不低于同等熱值天然氣價格確定;煤礦企業利用煤層氣(煤礦瓦斯)發電優先自發自用,富裕電量需要上網的,由電網企業全部收購;完善煤層氣發電價格政策。
意見要求加強煤層氣開發利用管理:對煤炭規劃5年內開始建井開采的區域,按照煤層氣開發服務于煤炭開發的原則,采取合作或調整煤層氣礦業權范圍等方式,優先保證煤炭資源開發需要,并有效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對煤炭規劃5年后開始建井開采的區域,應堅持“先采氣、后采煤”,做好采氣采煤施工銜接。增設一批煤層氣礦業權,通過招投標等競爭方式,優先配置給有開發實力的煤層氣和煤炭企業。
國家能源局表示,我國將建立煤層氣勘查開采約束機制,研究提高煤層氣最低勘查投入標準,對長期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結束不及時開發的企業,核減其礦業權面積;對具備開發條件的區塊,限期完成產能建設;對不按合同實施勘查開發的對外合作項目,依法終止合同。建立煤層氣規模化開發機制,統籌規劃建設煤層氣規模化開發區塊輸氣管網等基礎設施,支持大型煤礦區瓦斯輸配系統區域聯網,推進中小煤礦聯合建設瓦斯集輸管網,提高煤層氣(煤礦瓦斯)規模化開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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