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山東名牌產品有效期滿后標志使用問題的通知》,宣布對237個產品取消山東名牌資格。其中,有 14個化肥產品和5個農藥及相關產品被取消資格。
按照該省質監局規定,山東名牌產品有效期為3年,期滿后必須參加復評,復評通過后才可以繼續使用山東名牌產品稱號。根據通知顯示,此次山東省共有237個產品在復評中“落馬”,其中,有18個產品是因弄虛作假被取消復評資格,有219個產品因未申報、目錄取消、末位淘汰等原因被取消山東名牌產品資格。涉及到化肥農藥行業,共有19個產品被取消山東名牌產品資格。
因未申報而被取消資格的產品共有8個,化肥產品有青島堿業股份有限公司天柱化肥分公司民豐牌尿素、青島東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東方牌復合肥料(高中低濃度)和磷酸二銨、山東奧寶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奧寶牌復合肥料(高中低濃度)、濰坊巴夫特肥料有限公司巴夫特牌復合肥料(高中低濃度)、山東樂義化工有限公司三元朱牌復合肥料(高濃度)等共6個,農藥產品有山東田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湖牌馬拉硫磷和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恒升牌二甲基甲酰胺2個,未申報的主要原因除了企業錯過申報時間外,還在于一些企業因為產品轉型或使用新名稱放棄了申報。山東名牌的申報有嚴格的流程,企業錯過了申報,說明企業對品牌建設不夠重視,就無法取得名牌資格。
此外,復評沒有通過的共有11個,據介紹,復評沒有通過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產品質量下降、過去3年里出現過產品質量問題或是由于相關標準的提高,企業原來的產品已經不能達標等,如申請山東名牌的產品必須在銷量上具備優勢,但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被同行趕超,老名牌就遭致淘汰等。這與該行業產品技術含量高、更新換代快有一定關系。
取消名牌稱號后,對企業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不得在產品包裝上繼續標榜名牌稱號。通知規定,對于2012年1月有效期滿,因弄虛作假復評沒有通過的山東名牌產品,有效期順延至2012年3月31日;對于2012年1月有效期滿,因未申報、目錄取消、末位淘汰等原因復評沒有通過的山東名牌產品,有效期順延至2012年6月30日。逾期不得使用山東名牌產品標志。該省將從3月31日起,質監部門將陸續對被取消山東名牌產品的上述產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違規情況將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