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白俄羅斯政府近日頒布的命令,白俄羅斯從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石油和石油產品出口關稅標準。
按照新規定,從2011年1月1日起,白俄羅斯對出口到關稅同盟成員國以外國家的原油征收每噸317.5美元出口關稅,含硫原油每噸出口關稅為117.5美元,輕質石油產品出口關稅為每噸226.2美元,重質油品為每噸121.9美元。
俄羅斯去年年初宣布全年只給白俄羅斯提供630萬噸免稅石油,其余石油供應按照國際稅率執行,此舉導致白俄羅斯境內石油加工企業成本大大提高。白俄羅斯政府去年3月決定取消石油和石油產品出口關稅。
據白俄羅斯與俄羅斯以及哈薩克斯坦簽訂的建立統一經濟空間協議,從今年1月1日起,俄羅斯對出口到白俄羅斯的石油和石油產品實行零關稅,白俄羅斯把用俄羅斯原油加工的油品出口關稅繳納給俄羅斯,自產原油出口關稅則自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