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近日決定,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對民間投資開放。
甘肅省政府的此項決定被認為是全面放寬民間投資發展限制的積極信號,民間投資將被允許進入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基礎產業、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
從甘肅省政府獲悉,甘肅將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參與交通運輸建設,以承包、租賃或拍賣、出讓等形式參與盤活現有農田水利工程資產。民間資本還可向甘肅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新能源基地、特色農產品生產與加工基地、機械裝備制造基地中的競爭性產業項目投資。
據了解,民間資本參與度一向比較低的電力、電信和石油天然氣,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等領域,甘肅省也將鼓勵其積極參與。同時甘肅省對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興辦金融機構等也予以明確,鼓勵國有獨資企業推出優良資產,積極引入戰略合作者和民間資本,加快產權多元化改革,力爭“十二五”期間改制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村鎮銀行、社區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資金互助社等適應“三農”需要的新型農村金融組織,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地方法人保險公司和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為此,甘肅省將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投資政策、稅收政策以及土地政策等方面予以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