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昨日(22日)公布了10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2008年度公證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表明,104個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折合人民幣1324.26億元,其中累計利用外資額折合人民幣231.64億元。此外,部分項目單位在財務核算、資金管理和項目實施中存在一些問題。其中國內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較為嚴重。
此次審計的10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包括:貸款項目27個、援助項目77個;這104個項目的計劃投資總額折合人民幣2041.11億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額369.87億元(50.64億美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這104個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折合人民幣1324.26億元,其中累計利用外資額折合人民幣231.64億元(31.71億美元)。全部項目涉及農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城市建設、環境保護等領域。
審計報告顯示,104個國外貸援款項目中10個項目國內配套資金未及時、足額到位,占項目總數的9.62%,未及時、足額到位配套資金為20163.82萬元。4個項目執行地區的財政部門或項目單位滯留項目資金,導致資金不能及時撥付到位,占項目總數的3.85%,涉及金額5833.33萬元。2個項目未按時繳納資本金,占項目總數的1.92%,未按時繳納的資本金為223043萬元。22個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會計核算不合規,占項目總數的21.15%。15個項目存在投資完成額比例偏低或提款報賬進度較慢的問題,占項目總數的14.42%。
報告顯示,對涉及國內配套資金不到位問題項目的整改進度仍然比較慢,截至2008年11月底,未及時、足額到位的20163.82萬元配套資金中,只有720.78萬元已到位,整改到位率僅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