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國營貿易進口數量
2004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為1095萬噸。
二、非國營貿易進口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以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配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油品經營企業:
1.依法批準成立、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的油品經營企業;
2.擁有不低于5萬噸的原油進口碼頭;
3.擁有庫容不低于20萬立方米的原油儲罐;
4.原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0%;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其他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邊境小額貿易企業:
1.依法批準成立、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從事油品經營的邊境小額貿易企業;
2.有良好的原油接卸和轉運能力;
3.近三年(2001-2003年上半年)有原油進口經營業績;
4.原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0%;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2003年配額使用情況;
7.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
(三)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獨立進口實績的外商投資企業。
三、報送材料和申請程序
申請單位須按第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申請材料(申請單位無需要求所在地海關提供無走私、違規紀錄證明,屆時由我部商海關總署統一核查)經所在地省級外經貿廳(委、局)轉報商務部。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商務部報送。
2004年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
一、非國營貿易進口數量
2004年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為610萬噸(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蠟油)。
二、分配依據
(一)申請單位以往的進口實績;
(二)以往分配的配額是否得到充分使用;
(三)申請單位的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狀況;
(四)申請配額的數量情況;
(五)新的進口經營者的申請情況;
(六)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七)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
三、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條件
(一)依法批準成立、符合下列條件的油品經營企業:
1.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
2.擁有不低于1萬噸的成品油進口碼頭;
3.擁有庫容不低于5萬立方米的成品油儲罐;
4.成品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5%;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其他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二)依法批準成立、無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年檢合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商投資企業:
1.近三年(2001-2003年上半年)獲得成品油進口配額并且充分得到使用;
2.投資總額或出口總額超過300萬美元。
四、報送材料和申請程序
(一)申請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須報送下來材料
1.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冊資本、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收入、稅金總額等。
2.擁有碼頭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3.擁有成品油儲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4.2003年配額使用情況;
5.2004年申請的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品種和數量;
6.所在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無逃稅、偷稅紀錄證明;
7.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提供的無逃匯、套匯紀錄證明;
8.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等級證明。
9.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上年度外商企業聯合年檢合格證明。
(申請單位無需要求所在地海關提供無走私、違規紀錄證明,屆時由我部商海關總署統一核查)
(二)申請程序
非國營貿易配額申請單位須經所在地省級外經貿廳(委、局)轉報商務部,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商務部報送。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
2004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為1095萬噸。
二、非國營貿易進口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以申請原油非國營貿易配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油品經營企業:
1.依法批準成立、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的油品經營企業;
2.擁有不低于5萬噸的原油進口碼頭;
3.擁有庫容不低于20萬立方米的原油儲罐;
4.原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0%;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其他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邊境小額貿易企業:
1.依法批準成立、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從事油品經營的邊境小額貿易企業;
2.有良好的原油接卸和轉運能力;
3.近三年(2001-2003年上半年)有原油進口經營業績;
4.原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0%;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2003年配額使用情況;
7.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
(三)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獨立進口實績的外商投資企業。
三、報送材料和申請程序
申請單位須按第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申請材料(申請單位無需要求所在地海關提供無走私、違規紀錄證明,屆時由我部商海關總署統一核查)經所在地省級外經貿廳(委、局)轉報商務部。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商務部報送。
2004年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分配依據和申請程序
一、非國營貿易進口數量
2004年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進口總量為610萬噸(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蠟油)。
二、分配依據
(一)申請單位以往的進口實績;
(二)以往分配的配額是否得到充分使用;
(三)申請單位的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狀況;
(四)申請配額的數量情況;
(五)新的進口經營者的申請情況;
(六)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七)其他需要考慮的因素。
三、申請非國營貿易進口配額條件
(一)依法批準成立、符合下列條件的油品經營企業:
1.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
2.擁有不低于1萬噸的成品油進口碼頭;
3.擁有庫容不低于5萬立方米的成品油儲罐;
4.成品油儲備不低于經營數量的15%;
5.無走私、違規、偷稅、逃稅、逃匯、套匯記錄,資信良好,信譽等級達到A級以上;
6.其他需要考慮的其他因素。
(二)依法批準成立、無違法、違規行為、聯合年檢合格,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商投資企業:
1.近三年(2001-2003年上半年)獲得成品油進口配額并且充分得到使用;
2.投資總額或出口總額超過300萬美元。
四、報送材料和申請程序
(一)申請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單位須報送下來材料
1.申請單位的基本情況: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冊資本、生產能力、經營規模、銷售收入、稅金總額等。
2.擁有碼頭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3.擁有成品油儲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證明文件;
4.2003年配額使用情況;
5.2004年申請的成品油非國營貿易配額的品種和數量;
6.所在地稅務部門提供的無逃稅、偷稅紀錄證明;
7.所在地外匯管理部門提供的無逃匯、套匯紀錄證明;
8.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等級證明。
9.外商投資企業應提供上年度外商企業聯合年檢合格證明。
(申請單位無需要求所在地海關提供無走私、違規紀錄證明,屆時由我部商海關總署統一核查)
(二)申請程序
非國營貿易配額申請單位須經所在地省級外經貿廳(委、局)轉報商務部,中央企業可直接向商務部報送。
據《中國石油商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