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相關媒體刊登了"海越股份下屬大貓島建設有望充分享受新區規劃"的報道:"大貓島陸域面積6.18平方公里,可開發岸線近5000米,最大可建設30萬噸級碼頭,可停靠20-30萬噸級船舶……。海越未來將在舟山大貓島建設120萬立方米的成品油儲備庫,配套建設10萬噸級碼頭一座,3萬噸級碼頭一座,3000噸級碼頭2座。項目達產后,預計將貢獻銷售收入9.5億元和1.4億元的利潤"等內容。該報道引起股東的關注和詢問。
現將本公司大貓島項目的相關信息和進展情況披露如下:
1、2008年1月14日,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于受讓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公司以不超過9000萬元的價格,收購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80%股權。2008年1月25 日公司與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楊建裕正式簽署協議,以7453.68萬元收購楊建裕持有的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80%股權,完成了本次收購。(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在舟山大貓島的相關資產:1、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舟山市定海區環南街道大貓島的197.4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用途為工業用地。出讓價格為13.6萬元/畝【不包括征地補償】。該公司已為取得該地塊的完全使用權【含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出讓合同】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讓金和土地補償款等款項、費用。2、經舟山市港務管理局批準,該公司已經取得大貓島東北臨海地段的港口岸線634米,可用于新建3000噸級成品油碼頭4座。該公司已為取得該岸線【不包括相關海域】的完全使用權支付了全部對價。3、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該公司已經獲得許可在大貓島上建設14.4萬噸燃料油倉儲項目)。(詳見2008年1月15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
2、2009年11月19日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議案》。同意與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共同投資設立合資經營公司,進行大貓島能源儲備基地項目建設。(詳見2009年11月21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
3、2010年7月30日,公司與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簽署了《大貓島開發意向協議書》和《投資協議書》,根據《國家戰略物資儲備十年規劃》、《浙江省成品油倉儲油庫設施發展規劃》,擬在舟山市定海區大貓島實施總體開發,投資興建大型油品儲運中轉基地以及大宗物資儲運中轉綜合基地。其中《投資協議書》約定:擬在大貓島東北面建設總儲量約為120萬立方米的油庫,配套建設10萬噸或25萬噸級以上碼頭一座、3萬噸級碼頭一座、3000噸級碼頭兩座及配套公用設施,項目需新增土地415畝,新增不少于400米深水岸線使用權。項目總投資不少于10億元,建設期原則為兩年,建成整體投產二年后,預計年均銷售收入可實現95.77億元,創稅1.21億元。《投資協議書》同時約定在本公司支付100萬元協議定金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上述項目目前進展情況說明:
本公司通過收購舟山瑞泰投資有限公司股權取得大貓島項目控制權的目的,是為了投資興建油品儲運中轉基地以及大宗物資儲運中轉綜合基地項目,參與成品油戰略儲備,構建倉儲物流業務架構,分享海洋經濟建設成果。但由于受制于下列原因,大貓島項目目前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1、公司向國家發改委申報的成品油戰略儲備項目,尚未獲得回復,國家相關規劃也沒有推出時間表,導致公司項目建設方案不斷延后和調整;
2、由于大貓島項目投資較大,且油品儲備項目對資源有較大的依賴,為了確保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需引進有經濟實力和資源背景的大企業共同參與開發。2009年11月公司與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擬共同投資設立合資經營公司,由廣東振戎能源有限公司控股,進行大貓島能源儲備基地項目建設。但由于種種原因,進展遲緩,雙方被迫于2011年4月26日終止了合作(詳見201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公告)。直接影響到與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簽署的《大貓島開發意向協議書》和《投資協議書》的實施。因此,該協議也一直不具備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的條件。
目前,隨著浙江海洋經濟規劃的推出,為公司加快實施大貓島項目提供了良好的契機,公司將加快引進有經濟實力和資源背景的大企業共同投資建設大貓島項目。如取得實質性進展,公司將及時履行相關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本公司大貓島項目目前引進合作伙伴的相關工作尚未完成,項目規劃尚處于初級階段,尚需經過規劃、審批等復雜程序,項目最終的投資規模、建成時間、經濟效益都存在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