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訊,近日獲悉,新疆生態環境廳受理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重芳烴多元烴深加工項目環評報告,本項目總投資 7386 萬元,屬于改擴建項目,位于伊犁新天煤化工循環經濟產業園煤制天然氣項目西南側預留空地內,項目建設年加工規模為 20 萬噸/年的重芳烴多元烴深加工裝置。裝置主要包括分餾單元和粗酚單元,分餾單元由脫酚塔、減壓塔組成,粗酚單元由連洗、蒸吹、酚鈉分解、碳酸鈉苛化組成。
本項目供排水、用電、消防等配套輔助公用工程多依托煤制天然氣項目。項目一期原材料為重芳烴 12 萬噸/年、多元烴 8 萬噸/年,產品方案為:輕烴 1.62萬噸、酚油 5.87 萬噸、洗油 3.7 萬噸、蒽油 7.68 萬噸、煤瀝青 1 萬噸;二期以一期產品酚油為原材料,產品方案為:粗酚 2.41 萬噸(含水 2.7 萬噸)、脫酚油 3.46 萬噸。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團和山東能源新汶礦業集團共同投資成立的國有合資公司,地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其中浙能集團持有 55%股份,新礦集團持有 45%股份,由浙能集團控股管理。
2016 年 12 月 6 日國家環境保護部(現“國家生態環境部”)以“環審[2016]162 號”文件對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 責任公司投資建設的《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20億標準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進行了批復。
該項目位于伊犁新天煤化工循環經濟產業園,主體工程為雙系列年產 20 億標準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裝置,配套建設自備熱電站及相應的公用、輔助工程;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該項目開始投料進行單系列互換試運行,2018 年 11 月開始雙系列高負荷試運行,截止 18 年 12 月,總計生產約 10.5 億立方米合格天然氣,所產天然氣通過西氣東輸三線管道輸送至浙江。根據該項目已批復環評報告,該項目以煤為原料,通過氣化、變換、低溫甲醇洗、甲烷化等工序,最終產品為合成替代天然氣(SNG),副產品有硫磺、焦油(本項目“重芳烴”)、中油(本項目“多元烴”)、石腦油(本項目“輕烴”)、粗酚、硫銨等,中間產品有氨水(15%)。其中中間產品氨水(15%)回用于氨法脫硫劑和 SCR 脫硝還原劑,副產品焦油(本項目“重芳烴”)、中油(本項目“多元烴”)、石腦油(本項目“輕烴”)、粗酚擬外售給新疆恒星偉業化工有限公司。
煤制天然氣項目副產品中焦油(本項目“重芳烴”)、中油(本項目“多元烴”)滿足《煤焦油標準 YB/T5075-2010》,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其中焦油(本項目“重芳烴”)同時也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編號為 HW11 精(蒸)餾殘渣,屬于危險廢物,行業來源“燃氣生產和供應業”,危廢代碼:“450-003-11 煤氣生產過程中煤氣冷凝產生的煤焦油”,若進行轉運需按照危險廢物管理的相關標準要求進行。
隨著煤制天然氣項目的試生產的正常進行,考慮到煤焦油深加工的廣闊市場,結合企業后期發展路線及伊犁新天煤化工循環經濟產業園對循環經濟的要求,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決定重芳烴和多元烴不再外售自行進行深加工,擬建設《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重芳烴多元烴深加工項目》(下文簡稱“本項目”),將重芳烴多元烴進行分餾切割處理,產出輕烴、脫酚油、粗酚、洗油、蒽油和煤瀝青,該項目分2期建設(一期投資金額6506萬元,建設周期為2019年-2020年,建設內容為分餾、罐區單元及輔助設施;二期投資金額 880 萬元,建設周期為2023 年-2025 年,建設內容為粗酚(含苛化)單元
本項目對資源再生利用、打造煤化工產業循環經濟閉環鏈條、避免長途運輸化工原料發生風險事故等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