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工業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電石生產企業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06]1222號)要求,經各省行業主管部門核實推薦,我委組織專家復核及網上公示,2007年3月,我委向社會公布了“符合電石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第一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17號)。在2006年開展電石行業準入管理工作中,各地行業主管部門都比較重視,申報材料基本符合各項工作要求,但也有個別地區對申報企業的工藝裝備和環保設施及效果等情況沒有進行現場核實,申報材料與實際不符。為進一步推進電石行業結構調整,促進電石工業結構升級,繼續做好電石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7年申報符合電石行業準入條件工作的具體要求。
(一)各地電石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電石生產企業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06]1222號)要求,組織好本地電石生產企業的報送工作。
(二)企業的電石爐型要求:單臺電石爐電極功率≥12500KVA(企業內不存在小于12500KVA小爐型)。每臺電石爐都必須配備相應的環保除塵設施,并經省級環保部門驗收合格。
(三)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07年8月30日。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并提供相應的電石爐和環保設施的現場照片,同時報送電子版。
二、各地要加強對電石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對已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電石生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我委對公告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一旦發現申報不實或不能保持符合準入條件的情況,將予以取消公告資格。
三、企業公告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為各地電石行業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今后各地區按本文件要求,于每年8月底前定期報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關于焦化行業企業準入管理報送工作,請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焦化行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產業[2006]939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本地焦化行業準入管理及報送工作。
聯系人:曹云峰
聯系電話:010-68505649
E-mail:caoyf@ndrc.gov.cn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OO七年七月十日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電石生產企業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06]1222號)要求,經各省行業主管部門核實推薦,我委組織專家復核及網上公示,2007年3月,我委向社會公布了“符合電石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第一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17號)。在2006年開展電石行業準入管理工作中,各地行業主管部門都比較重視,申報材料基本符合各項工作要求,但也有個別地區對申報企業的工藝裝備和環保設施及效果等情況沒有進行現場核實,申報材料與實際不符。為進一步推進電石行業結構調整,促進電石工業結構升級,繼續做好電石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7年申報符合電石行業準入條件工作的具體要求。
(一)各地電石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電石生產企業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產業[2006]1222號)要求,組織好本地電石生產企業的報送工作。
(二)企業的電石爐型要求:單臺電石爐電極功率≥12500KVA(企業內不存在小于12500KVA小爐型)。每臺電石爐都必須配備相應的環保除塵設施,并經省級環保部門驗收合格。
(三)報送材料截止日期為2007年8月30日。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并提供相應的電石爐和環保設施的現場照片,同時報送電子版。
二、各地要加強對電石生產企業日常監管,對已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電石生產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我委對公告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一旦發現申報不實或不能保持符合準入條件的情況,將予以取消公告資格。
三、企業公告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為各地電石行業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今后各地區按本文件要求,于每年8月底前定期報送,不再另行通知。
四、關于焦化行業企業準入管理報送工作,請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焦化行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通知》(發改辦產業[2006]939號)要求,進一步做好本地焦化行業準入管理及報送工作。
聯系人:曹云峰
聯系電話:010-68505649
E-mail:caoyf@ndrc.gov.cn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OO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