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訊, 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焦炭氣化制60萬噸/年烯烴項目建設內容變更的請示》(寧寶能發〔2018〕418號)及《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焦炭氣化制60萬噸/年烯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018年5月版)》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內容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原則同意你公司依據生產工藝優化需要,對焦炭氣化制60萬噸/年烯烴項目(項目代碼:2017-640900-41-02-008155)擬建生產裝置進行調整,并相應調減項目總投資。
工藝優化內容為:氣化裝置由30臺固定床氣化爐變更為6臺氣流床氣化爐;空分裝置由3套80000Nm3/h變更為2套105000Nm3/h;取消深冷分離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冷凍站裝置、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及壓縮裝置均由2套變更為1套;動力站由4臺500t/h鍋爐變更為3臺420t/h鍋爐。項目優化后主要設備總臺套由1965臺套減少到1588臺套,占地由216.4公頃減少到129.2公頃,節省投資585073萬元。
調整后項目規模為:220萬噸/年焦炭氣化制甲醇裝置、60萬噸/年甲醇制烯烴裝置、30萬噸/年聚乙烯裝置、30萬噸/年聚丙烯裝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輔助設施。
項目總投資為1527887萬元,其中建設投資1429736萬元,鋪底流動資金11983萬元,建設期利息86168萬元。
請按《關于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焦炭氣化制60萬噸/年烯烴項目核準的批復》(寧發改審發〔2017〕129號)嚴格執行項目建設的有關要求。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