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綜合消息 2015-09-08訊: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9日上午舉行聯組會議,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了專題詢問。
專題詢問過程中,如何加快推動水污染防治、怎樣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采取哪些措施切實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等成為焦點。
針對張興凱委員提出的一些工業廢水處理成本高、難度大,如何采取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加強工業水污染防治的問題,環保部部長陳吉寧表示,環保部門將加強重點行業的污染防治,促進工業行業的轉型升級;而工信部部長苗圩說,工信部和安監總局去年開始布置在城市人口稠密區對危險化工企業的搬遷改造。目前全國有近千個化工企業需要搬遷改造,總的搬遷費用大約需要4000億元。“下一步我們將推動搬遷改造,徹底解決企業轉型升級,減少污染,減少排放。”
未來或設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基金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陳昌智在會議上作關于檢查《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提出了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中存在的多重問題,包括一些地方產業布局不合理,約80%的化工、石化企業布設在江河沿岸,帶來較高環境風險隱患;流域上下游間水環境保護責任和權益不對稱等。
針對地下水污染問題,陳昌智指出,地下水水質狀況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地下水污染較重。并向人大常委會建議,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基金收費制度。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地下水污染情況復雜,目前污染防治的重點可能都不是很清楚,即使建立基金收費制度,但錢該怎么花,可能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十二五”投入超1600億元治水
今年5月至6月,全國人大環資委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代表共32人組成5個檢查組分赴6省(市)進行了檢查。同時還委托其他25個省(區、市)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
對于此次檢查結果,陳昌智稱,從檢查情況看,我國水環境質量不容樂觀。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實施中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主要分為五大類,包括:污染物排放量大、水生態受損重、水環境隱患多;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問題突出;飲用水水源地還存在安全隱患;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尚不健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有待完善等。
具體來看,農業源和生活源已上升為主要的水污染物排放源。一些地方產業布局不合理,約80%的化工、石化企業布設在江河沿岸,帶來較高環境風險隱患。流域上下游間水環境保護責任和權益不對稱,流域有關地方“各家自掃門前雪”的現象較為普遍等。
實際上,從財政資金上看,水污染防治的投入一直在加大。《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粗略統計,“十二五”以來,在水污染防治上中央財政投入超1600億元。
3年實現重點地區地下水實時監控(http://www.shiyou168.com/zbgs.asp?page=8)
全國329個城市中,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的城市為278個,達標比例為84.5%。86個地級以上城市141個水源一級保護區、52個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未完成整治工作,且缺乏明確的考核制度和責任規定。
今年3月中旬到7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圍繞“十三五”規劃綱要編制工作的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對“飲用水源地保護”的調研建議,將飲用水安全保障納入“十三五”規劃,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
“地下水水質狀況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地下水污染較重。”陳昌智建議,嚴格保護地下水資源,嚴控地下水超采。具體措施包括:加快研發地下水污染修復技術,修訂地下水質量標準,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健全地下水監管機制,推進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和分區防控,探索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基金收費制度等。
其中,對于建立基金收費制度,自然大學發起人馮永鋒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在水資源上已有收費,該基金的建立對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意義不大,目前看,關鍵是加強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
宋國君認為,目前地下水污染的狀況還不太清楚,建立基金收費制度后,錢怎么用可能都需要進一步討論。
在隨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舉行聯組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從4個方面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基礎性工作,包括:加快實施“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繼續搞好全國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加強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攻關,積極參與地下水保護法規制度建設。
姜大明介紹,國土資源部正與水利部密切配合,準備用三年時間,實現對全國地下水水質的區域監控和重點地區的實時監控。全面摸清全國地下水污染的狀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開發利用地下水采取更加謹慎的態度和更為嚴格的保護,努力做到地下水“工業限用、農業慎用、主要飲用”,特別是深層承壓地下水,原則上只作為應急和戰略儲備水源。